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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颁布实施以来,红塔区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政府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行政部门,每一个工作岗位和每一个工作环节。
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中,注重搞好“六个结合”,做到“八抓八促”。即: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贯彻十七大精神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结合。抓领导,促组织到位;抓学习,促认识到位;抓宣传,促氛围到位;抓制度,促措施到位;抓管理,促运行到位;抓考核,促责任到位;抓督查,促落实到位;抓问责,促执行到位。
全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共77个1364人,其中:行政机关40个11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37个249人。红塔区以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工作效率有较大提高。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和行政效率意识普遍增强,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明显减少,工作效能显著提高。二是机关干部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进一步加强,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经社会评议机关作风,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较大的提升。三是机关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得到较大的改进,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促进了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和制度化。(新闻办)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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