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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普家有 汤松林 马永志)日前,华宁县盘溪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站依法调解了一起种子纠纷, 为葱农挽回损失13200元。
2月28日,盘溪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站接到马某等41户葱农投诉,葱农说去年8月向种子经销商张某购买的天籁F1号种子种植后出现洋葱茎杆细、部分洋葱头分杈、大面积倒伏、洋葱砣小等情况,要求张某给予每亩赔偿损失费700元。
收到举报文字材料后,该局12315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站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入村入户进行调查了解,查实去年8月在盘溪镇从未种过天籁F1号洋葱的情况下,种子经销商张某以每筒240元的价格,在盘溪镇磨沙塘、各纳甸等四个村委会共销售了66筒F1号洋葱种子给41户葱农种植,共种植了88亩。经过多方了解,此种在云南其他地方种植成功,不属于假种子,主要是气候原因造成的,不应该由销售商负全责。
查清事实后,消费者协会申诉举报站召集种子经销商张某和洋葱种植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进行调解。通过依法调解,种子经销商张某和41户葱农达成每筒种子给予补偿200元损失的协议,为葱农挽回损失13200元。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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