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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儿是一个朋友介绍给我的。这个朋友在给我星儿电话号码之前介绍说,星儿是个很传奇的女子,其传奇程度不亚于你165期写的《在分道扬镳之前》里的那个可可。他说的这些让我觉得非常有兴趣。总觉得女人让人怜惜很容易,但是让人佩服很难。
朋友给了我星儿的电话号码。我打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一个很柔和的女声。当我表明要采访她时,她在电话里面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用探询的语气说:“好吧,只是周一到周六我都要工作,不知道周日可以不可以。周日上午9点半,我要陪女儿去兴趣班。会有两个半小时的空闲时间。”
我们约了周日上午9点半,星儿送了女儿去学兴趣班,我们在肯德基见面。
周日上午9点半,很准时地,星儿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灰色紧身羊绒衫,黑色羊毛裤子,卷发,深褐色的眼眸,浑身上下散发着优雅的气质,并且让人不由自主地想亲近。)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对我的情感经历那么感兴趣,其实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离过婚、当过家庭主妇、做过业务员,经历虽然复杂,但这是我自己选择的人生,我并不后悔。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一点儿也没有错,我想,如果让我的人生再来一次的话,我仍然会这样选择。
(星儿讲到这里的时候,抬起头问我:“还有兴趣继续听下去吗?”我点头。根据我对星儿掌握的情况,这个已经做到企业高层月薪过万的女人,过往的经历并不似她所描述的那样轻描淡写,而她现在的平静如水,或许正是因为过往的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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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执意要听,我就讲下去吧。这要从我高中毕业开始讲。我高中毕业是1993年,那时候考大学还不像现在这么容易,加上我学习本来就不好,我落榜了。我父母不甘心我在小县城里混一辈子,就托了关系我把安排到郑州读自考大专。就这样,我从家乡来到郑州。我前夫就是在郑州认识的,我们叫他郑老师,他是教英语的。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我就被他吸引了。他是那么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说着一口纯正的牛津腔英语。当然那时候我不知道那是牛津腔英语,只是觉得好听。因为喜欢他,所以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在他身边转悠,一到下课的时候就围在他身边问这问那的,就这样,他记住了我的名字。慢慢地我了解到,郑的女朋友在英国留学,他们很相爱。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就打消了靠近他的念头,因为我觉得做第三者是件可耻的事情,就这样过了大学生活的两年半。可是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事情又有了转机。那天英语大课,是一个外系的老师来代课,他说郑生病了。我很担心,就跑到他宿舍去看他。抱着不纯洁的态度,我承认我去看他是有私心的,但是没有想到会有那样的后果。那天,郑的宿舍门是虚掩着的,我推开门,迎面扑来一阵酒气。郑躺在床上,地上满是酒瓶子。我想这应该不是生病的症状吧,更像是借酒浇愁。我轻轻地走近看似不醒人事的他,靠近他,看着他微微紧锁的眉头和孩子似的脸。就在这个时候,他一把抱住了我,嘴里含糊不清地喊着一个名字,拼命地亲我,开始脱我的衣服。因为喜欢他,我没有喊也没有挣扎,就这样半推半就地同意了。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可是第二天的时候,郑找到我说,他是因为和女朋友分手才会醉成那样子的,他记得昨天发生的事情,他会对我负责到底。他还说,要想最快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重新开始一场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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