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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烟雾看控烟

http://www.yuxinews.com 2008-4-16 15:03:00

    地球旋转,烟雾飘渺。烟草的烟雾缭绕历史很长。禁烟或者说控烟的历史与吸烟的历史一样漫长。追溯控烟的历程,早期的反烟或称控烟风潮依稀可辨。

    公认的说法是,烟草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相伴进入现代人类的生活。1492年,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他的两个船员注意到古巴土著人点燃烟草叶,并吸入产生的烟。其中一个叫德•吉雷兹的船员亲口尝试了一下,很可能就此成为欧洲第一个确定的吸烟者。他把烟草带回到西班牙家乡,照样吸烟,他的邻居们对他嘴里冒烟惊讶万分,并认定他是魔鬼附体。宗教法庭把他投入了监狱,后被杀头。这应该说是世界上最早的控烟。

    但随后两个世纪,烟草因被发现有治病的功能而被发展起来,以至在法国烟草出口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福兮祸所依。从17世纪初叶开始,反烟的声浪时起时伏,全球反烟的浪潮后浪追前浪,一浪高过一浪。经比较研究,笔者认为,就全球范围而言,至今已掀起过四次大的浪潮。

    第一次(17世纪初叶—17世纪中叶)控烟浪潮是因神权、君权、王权施虐而兴起的。

    最早举起反烟大旗的国家是英国。导因是吸烟的伦敦大主教1602年病死,人们认为他是吸烟致死的。1604年,英国政府制定禁烟法,对吸烟、售烟者加以刑罚,并且把烟草关税增加40倍,强力阻止烟草传播。英王还将一个吸烟的名叫沃尔特•罗利的贵族送上了断头台。以后,又把一群群反绑着的吸烟者押赴刑场处死。

    在俄国,1634年沙皇颁布了“吸烟者要遭受鞭打,嗅烟者割鼻,屡教不改者流放西伯利亚或处死”的禁烟令。

    瑞士1635年颁布的禁烟法规定:任何饭店、客栈禁止接待吸烟者,一旦发现将受到鞭笞、火烤和流放的严厉处罚,吸烟者被抓住则判死刑。

    欧洲的反烟浪潮波及到了亚洲。1615年,烟草传入日本,日本天皇下令禁烟,涉烟者不是被斩首,就是被罚款、判刑。1623年,土耳其苏丹穆雷法•克多尔下达了对吸烟者处以绞刑的禁烟令,一旦发现就逮捕斩首,无论到哪里对吸烟者都公开处决。他对战场上吸烟的士兵的惩罚包括砍手脚、砍头、吊死、肢解,甚至将他们丢在前线上任敌人侮辱、杀死。当时成千上万吸烟者掉了脑袋,失去手脚者不计其数。在波斯,国王沙西菲于1628年颁布法令,规定凡贩卖烟草者要用烧红的铅块烫喉咙,吸烟者要罚做苦役。1640年,朝鲜也下令禁烟,凡藏烟叶者投入监狱,超过0.5千克者立斩不赦。印度还有将违犯规定吸烟人的鼻子割掉的酷刑。烟草自16世纪传入我国以后,从明末到清初朝廷多次颁布禁烟令。1639年崇祯帝下令“吃烟者死”,并为此真的在北京杀过贩烟者。

    评点世界上第一次反烟浪潮,不难看出,对于允许吸烟还是禁烟,完全是各国统治者利用他们至高无上的权力,以他们的个人意志为转移随心所欲而为的。

    然而这些措施非但没有禁止吸烟,反而促使吸烟的人与日俱增,并刺激了烟草生产的日益发展。

    继之,新兴的美国也掀起了反烟风潮,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叶,美国联邦几乎各州都通过了严厉的反烟立法。其规定包括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处以监禁、罚款,甚至剥夺在政府办公室及银行等体面部门工作的权利。

    时光流转,世纪轮回。吸烟与控烟作为矛盾伴生并长期存在下来。迄今,从靠王权禁烟到自发控烟到有组织的控烟,人类的控烟又掀起了多次浪潮。
    风起于清萍之末。追溯控烟的历史,追踪控烟的浪潮,浪花朵朵……20世纪的控烟历程清晰可见。

    第二次(1900年-1969年)控烟浪潮的兴起,是由一些学者、医生、教授经调查和立项研究,寻找证据和科学依据,得出“吸烟有害健康”的结论,而推动了全球开始出现有组织的控烟行动的。

    这次控烟浪潮的兴起源于近代关于吸烟与健康问题的提出。这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末。从学术上而言,首先提出吸烟有害于健康论文的是1795年德国的赛玛林格,他认为吸烟斗的人容易生唇癌,但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1900年,一些流行病学者,根据对人类流行疾病的调查研究,发现患肺癌的病人逐年有所增加,因此引起对吸烟与健康的关系问题的注意。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德皇威廉二世在欧洲掀起的戒烟运动造成了各种传统吸烟方法向单一吸卷烟的方向发展,由此而导致卷烟工业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兴起,发达国家从中获利甚丰。

    1924年,美国《读者文摘》发表了一篇题为《烟草对人体有害吗?》的文章,引起世人的关注。

    1927年,英国杂志相继刊出吸烟有害健康的论据。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了医生弗•伊•蒂尔登的文章,称他看到或听到的每个肺癌患者都吸烟。同年,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一位生物教授称,他对6813人做了调查,发现了不吸烟者的人中活过60岁的占66%,而吸烟者中只有46%人活过60岁。可以说,这些言论在舆论市场上,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

    世界上第一篇关于“吸烟有害”的科学实验报告发表于1934年,作者是中国学者吕富华。他在德国著名的《福朗克府病理学》杂志发表了《关于家兔涂布烟草焦油致癌性的研究》报告。其首次通过动物实验得出烟草有致癌性的科学报告。吕富华因此成为世界上最早通过实验揭示出烟草含有致癌物质秘密的人。

    与此同时,人们也听到了为吸烟生产烟辩解的言论。最具代表性的是1948年美国医学协会杂志报道:从心理学原理看,烟草可以缓解精神紧张,故无需反对。

    世界上首次开展“吸烟与健康”研究项目是1951年,英国的DOLL与HILL以英国的注册医生为对象,开始此项吸烟与健康的研究。经过近20年的研究,得出了吸烟与肺癌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的结论。

    为现代反烟运动吹响号角的是英国皇家医学会1954年发表的“吸烟与健康”的报告,该报告首次提出了吸烟与肺癌有关。

    1962年,英国皇家内科医学院发表了人类历史上著名的医学报告,用大量的临床实例证明“吸烟是导致肺癌的主要原因”。该报告的发表,使现代国际社会震惊不已,直接推动了现代反烟运动浪潮波澜壮阔地向前发展。

    1964年,美国医政总署根据6000多篇论文,首次提出“吸烟与健康”的报告,结论是:吸烟是一种与疾病与死亡有关的极为重要的因素,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1967年,世界首次“吸烟与健康大会”在美国纽约举行,主旨是推动国际合作,加强吸烟与健康的宣传并交流开展戒烟的经验,此后每4年召开一次,从而使反烟运动纳入全球组织的统一行动。

    需要指出的是,以美国为首掀起的这次戒烟浪潮导致了滤嘴卷烟在世界上大流行。

    第三次(1969年——1998年)反烟浪潮从宣传舆论到制订协议文本,召开国际会议,反对吸烟。吸烟和控烟成为全球的一个重要议题,反烟浪潮一浪高过一浪,形成了汹涌澎湃,浪涛滚滚的全球反烟运动。其主要标志是:

    ——世界上第一个控制吸烟的协议的问世。它是1969年WHO(世界卫生组织)下属的泛美卫生组织指导委员会、美洲区域委员会及欧洲区域委员会通过的。

    ——世界上首次较全面提出控烟的议程。它是1970年5月,第23届世界卫生大会(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通过的WHA23.32号决议确定的。明确要求所有大会及委员会会议的参与者不得在会议室吸烟,要求所有成员国注意关于限制吸烟的报告;探讨劝阻青年人吸烟的教育方法;请世界粮农组织注意研究种植烟草国家中的替代作物等。

    此后,WHA(世界卫生大会)陆续就烟草问题通过了17项决议,其中1976年,在WHA29.55号决议中,首次提出烟草对非自愿接触烟草烟雾的人也会产生影响,并开始考虑采取可行的措施。1978年的第31届世界卫生大会决议中,WHO首次敦请各成员国尽可能限制各种形式促进吸烟的宣传,并要求总干事考虑尽早把控烟作为世界卫生日的口号。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世界卫生大会几乎每年都要作出关于控烟工作的决议。

    ——国际反吸烟运动年的确立。1980年,WHO在“世界卫生日”发起了戒烟运动,提出“要吸烟还是要健康,由你选择”的口号,并把1980年定为国际反吸烟运动年。在1986年的WHA39.14号决议中,WHO进一步向各成员国提出了几点具体行动建议,并通过各区域办事处不断敦促和协助成员国付诸实施。

    ——“世界无烟日”的确定。1988年4月7日是WHO成立40周年纪念日,这一天被WHO确定为第一个“世界无烟日”。从1989年起,“世界无烟日”改为5月31日。

    从宣传呼吁到行动,WHO西太区,在10年中相继制定了1990年——1994年、1995年——1999年两个烟草或健康行动计划,在后一个行动计划中发出了“2000年西太区成为无烟草广告区的号召。”

    与之相呼应,1995年,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办公室成为无烟环境。同年第48届世界卫生大会提出“缔结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构想。

    1996年7月起,国际民航组织开始在国际航班禁止吸烟。

    第四次(1998年至今)反烟浪潮以缔结《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标志,全球反烟浪潮以其巨大声势,正在走向以国际法为依据的全球控烟运动。

    1998年,WHO新任总干事布伦特兰博士提出无烟倡议行动,并将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作为其任期目标之一。

    1999年第52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WHA52.18号决议,决定着手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其议定书。

    2003年5月21日,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经过历时4年6轮的谈判,世界卫生组织的192个成员国通过了第一个限制烟草的国际性条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人类公共卫生领域和控烟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标志着烟草控制已经走向以国际法为依据的全球控烟运动。反烟浪潮席卷全球的每一个角落。

    至2004年4月,全球已经有德国、加拿大、巴西、南非、韩国、泰国、中国等102个国家签署了《公约》,其中挪威、斐济、马耳他、斯里兰卡、塞舌尔、蒙古、新西兰、印度、帕劳9个国家批准了《公约》。

    2003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这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及控烟工作的具体表现,对我国烟草经济将产生长远的、实质性的影响。

    这一次反烟浪潮正在迅速向前推进,烟草工业如何变革仍难预料。但卷烟向低焦油含量、低危害、安全性方面发展则是明确的。

    我们两位作者,前者吸烟,后者不吸烟,但都供职于中国烟草业,在从事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烟草经济的发展和控烟历史的研究很有兴趣。透过缭绕的烟雾,我们看到控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吸烟作为人类近1/6群体的一种个人生活嗜好,也许将会与人类相伴生;可以预见,烟草不可能在一夜之间消亡,那种全球10多亿吸烟者一觉睡醒即不吸烟的神话是不会出现的。因此,我们认为,对烟草产业的发展前景,既不要悲观失望,也不要盲目乐观。即使说到底,出现有那么一天,烟草不再被人们吸食,但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烟草作为地球献给人类的一种大宗生物,也会以其它形式继续为人类作出贡献。

    梳理历史,纵横比较,研究现状,预测未来。纵观国际控烟趋势,经过认真分析研究,笔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消费者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普及,发达国家的烟草制品消费将会继续下降,绝对吸烟人数会减少,卷烟质量会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烟草制品消费将会趋于稳定,吸烟人数会稳中略增,对烟草制品的要求会明显提高;欠发达国家的烟草制品消费将会上升,吸烟人数会增长,卷烟质量也会有所提高。

    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近4年的谈判过程中以及《公约》通过以来,作为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策研究办公室,作为国家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大软科学课题——“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   课题组,我们为了追踪这次世界性的控烟新浪潮,在设计进行“双对”研究,具体是对对案、对策、法规、税收、经济、吸烟与健康技术规范、信息情报以及资料翻译、编辑出版等十个专项进行研究的同时,经国家局领导批准,创办了“既有世界眼光,又有中国视角”的信息量大,极具参考价值的专供中国烟草行业局(司)以上领导及中国政府谈判代表团成员、行业外有关党政领导参阅的、每周一期的《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研究动态》。同时除派员参与了《公约》的谈判工作外,我们一直在关注《公约》的谈判进程以及最新的全球控烟动态,搜集、加工、发布了大量的资料和信息,包括政府间谈判机构会议进展情况;全球卫生界、科技界、学术界、烟草界、反烟组织、各参与政府间谈判有关成员国关于对《公约》的主张、观点;以及国际几大跨国烟草公司应对控烟的策略动态等,同时还搜集了行业内从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领导到各省局(公司)负责人,各烟草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约》的观点以及有关研究资讯。

    为开发利用控烟信息资源,预测未来控烟趋势,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烟草企业的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服务相关的读者,我们把所搜集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经过深入的加工、分析、整理、归类,编辑成书。虽然内容还不是太全,但管中窥豹,可以为迄今为止已经出现并正在全球兴起的第四次控烟新浪潮留下一份较完整的资料。因为经检索至今全球还没有一本完整的控烟方面内容的书出版发行。

    当结束本文时,笔者想起了美国理查德•克鲁格所著《烟草的命运——美国烟草业百年争斗史》一书最后一章《飘逝的烟雾》所作的预测。环顾四周,发现烟雾并未飘逝,准确说是飘逝了又兴起。而且透过烟雾,人们看到的是一支一支的烟雾是不断飘散了,但事实是全球近几年年产销量在50000亿支以上卷烟的烟草业还在发展,也就是说烟雾还在弥漫。透过弥漫的烟雾,我们看到:“烟草风靡五百年,毁誉相半属等闲。关注健康人为本,依靠科技著先鞭。”

    作为烟草业人士,作为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策研究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作为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大软科学课题“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对案及对中国烟草影响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我们希望有一天科学能够把“吸烟有害健康”,变成“吸烟有益健康”,果能如此,将是全人类之大幸!(周瑞增 程永照)

来源:《控烟新浪潮》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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