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各类烟草违法行为,维护成都卷烟市场正常经济秩序,《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草案)》已提请正在进行的成都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
记者4月12日获悉,《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草案)》对烟草从运输、批发、零售、促销、广告等各个环节作了规定。例如,要求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促销烟草制品;严格控制烟草广告发布,不得在媒体及公共场所发布广告。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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