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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声称烟草中的烟碱具有与毒品相同的依赖性。日本烟草公司认为:烟草(烟碱)的依赖性如果从临床精神医学看,其精神依赖与很多依赖性物质(如乙醇等)相比明显地弱,且基本没有身体依赖性。此外,有吸烟习惯的人在中断吸烟时,自我感觉有不快的症状,但这和毒品完全不同,戒烟时没有显著的、强烈的需求欲望,也完全没有急性或慢性的精神障碍,它只是与酒类、咖啡等那样,想终止使用就可以通过自己的意志停止食用的嗜好品。
所谓依赖性,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对药物依赖的定义为:“所谓药物依赖是指:生物体和药物相互作用产生特定的、精神的、有时是精神的及身体的状态,特定状态是指体验了某种药物的精神效果,为了摆脱停药的痛苦,有要求连续服药或周期性服药欲望,并常伴随有身体行动或其他反应为特征的状态”。
根据这一解释,依赖就包括精神依赖和身体依赖。所谓精神依赖是说希望摄取某药物的欲望非常强烈的精神状态,这是由于药物对大脑产生作用的结果。所谓身体依赖是指由于反复摄取某种药物身体适应了药物的作用,一旦停止吃药就产生禁断症状。依赖可以只是精神依赖,也可以是精神、身体同时依赖,也可以说是对药物特性的依赖。
但是,烟草(烟碱)和毒品是截然不同的。至于对烟草的依赖性能达到什么程度,表3列出了一些嗜好品和主要毒品依赖性程度,表明烟草(烟碱)的精神依赖性比酒精及一些毒品、致幻剂要小,身体依赖性小得几乎没有。
表3 嗜好品及主要依赖药物性比较
| 依赖性 |
嗜好品 |
毒品 |
致幻剂 |
| 烟草(烟碱) |
咖啡(咖啡因) |
酒(酒精) |
海洛因 |
可卡因 |
麻黄碱 |
| 精神依赖 |
弱 |
级弱 |
强 |
极强 |
极强 |
强 |
| 身体依赖 |
几乎没有 |
几乎没有 |
强 |
极强 |
几乎没有 |
几乎没有 |
| 精神毒性 |
没有 |
没有 |
强 |
禁断时强 |
极强 |
极强 |
此外,烟碱和毒品的不同还有:
(1) 吗啡等毒品只要一次用药,身体对它的依赖性显著增加(产生强迫性欲望),而烟碱没有被认为有这种强烈的欲望。
(2) 如果过度吸食麻醉品等其它精神性药物,精神状态会被极度地抑制,或兴奋或引起妄想等精神中毒症状(精神毒性),而烟碱不会引起这些精神障碍。由此也可以明白,与毒品及酒精不同,吸烟后仍可驾驶汽车,也不防碍工作等。
同样,烟碱没有嗜癖性(依赖性)。毒品有以上所述的强迫性吸食欲望和精神毒性,因此经常服用会使剂量逐渐增加,就会引起幻觉及妄想等精神障碍。由于精神的、身体的欲望,就会不择手段地去得到它,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在法律上被严格禁止。而烟草(烟碱)被认为只有弱的精神依赖性,而且几乎没有身体依赖性,也没有精神毒性,更不会形成给社会和个人带来危害的用药习惯,因此可以说烟碱没有嗜癖性。
近年来,美国和大多数工业化国家的吸烟率降低了,但在其他国家吸烟率仍呈上升趋势,烟草作为人们生活的一种特殊必需品仍将继续存在下去。
来源:中国烟草科教网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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