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恩 张凤梅 文/图

2001年,新世纪的第一年,是全国人民最难忘的一年:我国申办奥运成功;足球冲出亚洲,圆了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成功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经济融入了整个世界。
也是在这年的7月,玉溪第一个地方性金融机构——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在“三乡”大地上诞生了。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是在原玉溪州城城市信用合作社、玉溪银河城市信用合作社、通海县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进行资产重组,由地方财政、企业法人筹资扩股而组建的单一法人社。2003年1月,玉溪市新兴城市信用合作社又并入其中,逐步形成了现拥有7个部(室)、10个对外营业网点的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机构。
五年来,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行、市银监分局的指导和监管下,一手抓内部组织制度建设,一手抓业务拓展,经过全社员工的奋力拼搏,各项业务步入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三年前本报以《玉溪金融业跃出一匹黑马》为题,对玉溪市城市信用社作了报道,后来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了这一论断。
单一法人社成立初期,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存款规模小,存款余额4.53亿元;资产质量差,贷款余额2.61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亿元,不良贷款占比高达38.47%,不良资产余额较大,达1.46亿元,抗风险能力弱,盈利能力差。
通过全社员工的不懈努力,截至2006年4月末,玉溪市城市信用社资产总额达到21.63亿元,较组建时增长312%;各项存款余额达18.64亿元,较组建时增长311%;各项贷款余额达12.2亿元,较组建时增长367%;不良贷款占比0.57%,较组建时下降了37.9个百分点。五年来,计提呆账准备金5178万元,缴纳各种税金2522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1361万元),实现税后利润2031万元。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评为“地方财政最佳贡献奖”,做到无案件、无事故,实现了安全经营。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之所以能在竞争激烈的玉溪金融业异军突起:一是单一法人社确立了地方金融机构主体地位,得到了政府部门和广大客户的支持。二是2003年9月红塔集团向城信社增资1000万元补充资本,改善股权结构,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和发展后劲。三是2004年起以围绕组建城商行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改革,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水平,推动了各项业务的发展,显示出了强大的活力及发展潜力。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组建以来的经营业绩,证明了市委、市政府、市人行对我市分散的信用社采取重组、建立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实行单一法人制统一管理的决策,是符合玉溪实际的,是一次成功且大胆的创举,它既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又促进了我市金融体制改革。
这是一株可以长成参天大树的幼苗,因为它根植于玉溪这片沃土。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是市政府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它的股权结构、法人地位、机构网点和业务范围都在玉溪市,是玉溪市自己孕育的银行,在玉溪的金融机构中,只有玉溪市商业银行与地方有这种特殊的地缘和亲缘关系。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充分发挥自身机制活、办事效率高的优势,着力营造和谐的银政协调、银企合作关系,发展壮大业务规模和提升服务功能,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地方经济助推器作用。
——存款是城信社的生存之本,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就必须大力组织存款,增加信贷资金来源。
城信社成立后,一是加强与原有客户股东和新增股东的联系,制定了总社领导,部门、分社与客户的联系制度,对客户定期或不定期联系上门走访,增进了客户与城信社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二是加大科技投入,投资300多万元,建成了电脑数据库和综合业务处理网络,系统投入使用后,全社10个对外营业网点实现了储蓄业务通存通兑和代其他网点处理对公贷方业务。由于措施得力,服务到位,全社资金实力得到了极大提升,2006年4月末,全社存款余额达到18.64亿元,较组建时增长311%。
——贷款是城信社的发展之本。
针对制约中小企业贷款难的“瓶颈”问题,在国家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措施:一是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可由有偿还能力的自然人担保或用其有权支配的财产进行抵(质)押;二是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一次性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和抵押额度内,根据企业自己的需要,可一次或分次贷款;三是对资信良好、能偿还贷款的中小企业,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系统内无不良记录,并在城信社有良好信用记录,经评定为优质客户的,可发放流动资金信用贷款;四是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在贷款合同期限内,企业可提前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资金,不受合同期限的制约;五是高效决策审批贷款,全社信贷集中到总社,减少审批环节,当接到中小企业贷款申请后,及时进行贷前调查,并在五个工作日以内给予答复等等。这些信贷措施的出台,深受中小企业的欢迎。随着贷款服务和贷款质量的节节提高,地方金融机构的品牌形象逐步在客户心中树立了起来。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全力支持我市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和个私经济,贷款增量超过了国有银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2006年4月末,全社12.2亿元贷款余额中,政府基础设施、土地储备贷款4.9亿元,占40%;中小民营企业、个私贷款余额6亿元,占49%,重点支持了中云集团、新兴仁恒有限公司、澄江恺达塑胶有限公司、玉溪印刷有限公司、维和制药、健坤生物、沃森生物、上成生物以及高新区、红塔区、通海县的一些中小民营企业,此外还向改制企业发放贷款5043万元,帮助改制企业增强活力、出效益。为支持我市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市融资担保公司、商会担保公司、通海诚信担保公司合作,对峨山、新平、元江、澄江、江川、华宁等无网点的县域企业、个私经济发放贷款,贷款余额达5021万元。由于机制活、办事效率高等优势,许多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首选城信社进行合作,城信社也逐步成为全市信贷的主要增长点,成为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的生力军,为全市经济快速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该社董事长刘梦琦告诉记者:“我们是股份制企业,在管理上,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严格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来运作;在经营上,社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分工负责,有一套严密的内控制度,确保各项业务的开展。另外,我们是一级法人,贷款不受规模的限制,只要有足够的资金,符合贷款条件,经我社审贷委员会同意后就可以发放;其次,贷款不需要层层报批,客户等待贷款的时间较短,从客户提出贷款申请起,经贷前调查,最多3至5天,就可以答复。在服务上,各网点加强柜面服务和上门服务,实现了10个营业网点(含通海社)储蓄通存通兑。在营业时间上,一般节假日照常营业。目前,我社已开办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住房贷款业务,既满足了市民的要求,又丰富了贷款品种。”
——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一方面狠下功夫清收不良贷款,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化解经营风险,取得了显著成效。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组建前,4家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占比高达38.47%,较差的资产质量直接威胁到玉溪市城市信用社的生存,提高资产质量迫在眉睫。因此,城信社一是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通过认真分析明确了工作目标,从领导到员工,人人都树立起内控优先、质量为本、发展第一、效益为重的理念;二是通过对不良贷款逐户排查,分析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对确实无望收回的呆滞贷款,符合核销条件的,积极向税务部门申报核销。对不符合核销的,制定清收奖励措施,同时制定贷款责任追究制,防止新增不良贷款;三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实行领导分工联系制,通过各种渠道,采取不同方法,清收不良贷款,有的通过诉讼依法收贷,有的专人负责轮流追讨;四是注重为企业出谋划策,通过注入新贷款来盘活以前的不良贷款,实现银企双赢,如我市一家股份制企业于1998年向新兴社贷款1099万元,用以购买一家破产企业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建盖了颇具规模的建材市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该企业错过了有利的开业时机,致使该企业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还欠息30多万元。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对该企业调研后,决定对该企业再注入贷款95万元,将原先的建材市场改建为家具广场,由于地理位置较好,家具广场商铺年租金收入达180万元,该企业有了还贷能力。五年来的辛勤努力,迎来了可喜的收获,目前全社不良贷款占比仅为0.57%。
——内抓管理强队伍,外抓服务树形象。
一是结合业务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2004年多次组织员工到深圳、北京、四川、河南等地进行科技软件、信贷管理、会计结算等业务的学习培训;2005年组织员工到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进行金融业务培训、到广西进行“1104工程”业务学习;2004年邀请外单位讲师为全社员工作了题为“如何增强团队凝聚力建设”的讲座,通过“学、用”结合的方式,激发了员工自觉加强业务学习、苦练业务基本功的积极性。二是在日常业务工作中,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包括在营业场所为客户添置了饮水机、休息椅,摆放了鲜花,为年老的客户提供老花镜,营造温馨、洁净的营业环境;在服务中严格文明服务用语和服务禁语,杜绝服务中的不文明行为,通过系列规范文明、友善的服务,与广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银企合作关系,并且增进了员工间的团结协作。
通过努力,2004年玉溪市城市信用社被红塔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授予“云南省工商企业诚信单位”称号。2005年总社营业部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通海社被团县委授予县级“青年文明号”,新兴社、明珠社、北门社被区妇联授予区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营业部被市妇联授予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成为高新区内第一支获此荣誉的女工队伍。
——饮水思源,积极回报地方。
玉溪市城市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壮大,得益于地方党委、政府、企业及玉溪市民的全力支持,城市信用社在取得良好效益的同时,没有忘记回报社会、回报市民。除保证股东每年税后6%的分红外,大力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坚持扶贫济困、捐资助学。2004年至2005年,累计向社会捐赠各类救助款48.2万元,其中:向红塔区北城后所、大石板、小石桥乡、新平平甸乡、大营街、龙潭等捐助救灾、扶贫、救济款12.6万元;向通海县、峨山县、元江县等地小学捐助扶贫助学款26.6万元;向元江县那诺乡残联捐助扶贫助残款7万元;向市老龄事业发展促进会捐赠敬老救助款2万元等。建社五年来共计向玉溪市社会各界捐赠各种扶贫、助学、救济款149.1万元,为我市的公益事业献出了一片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