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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林,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初中文化,易门县兴文街东街四社农民。2006年荣获玉溪市第二届劳动模范称号。2002年3月,租用罗所村委会下罗所村闲置土地2500平方米,发展规模养殖。投入资金18万元,建盖猪舍860平方米182间,引进长荣二元杂母猪104头,种公猪3种;2004年2月,又投入资金11.8万元,收购一个饲养规模50头母猪饲养场;2006年2月又投入资金2.3万元,引进LY母猪50头。整个猪场存栏母猪180头,成为易门县最大的个体母猪养殖户。
通过四年多的饲养,他取得了一定的养殖经验,也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解决了自身的就业问题,也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解决了一定的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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