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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崔永红)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将成立专门管理机构,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实行统一代购、统一运输、统一储存、统一爆破、统一回收的“五统一”管理模式,规范爆炸物品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民用爆炸物品接触面,尽力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近年来,我国涉爆案件和事故不断发生,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也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民爆物品使用量越来越大。民爆物品的使用单位点多面广,涉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储存仓库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运输车辆不规范,爆破作业现场私拿乱放现象仍然存在,涉爆人员不适应信息系统建设要求,自制炸药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机制滞后,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等案(事)件没有完全杜绝,原有的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安全监管需要。
2006年9月,国务院修订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新《条例》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等作了严格规定。为解决我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和接触民用爆炸物品人员,改善目前库房设置点多、面广、分散、难以管理的现状,我市建立“五统一”管理模式,在原玉溪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玉溪市民用爆炸物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各县区则成立分公司,扎实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公安机关将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民爆管理措施,对民用爆炸物品流向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涉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素质,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安全,建立健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让民爆物品管理达到既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又不发生涉爆案件和事故、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为构建和谐平安玉溪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按照计划,我市3月底前将完成民爆服务公司的组建并投入运行,从4月1日起,不允许民爆物品再流向民爆公司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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