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税费改革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2008-3-10 16:47:00

    2005年全市农民负担比改革前降低了1.1亿多元,人均减负66.02元,减负率达88.76%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玉溪市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农民减负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该市通过农村税费改革,极大减轻了农民负担,2005年以来,全市农民负担比改革前降低了1.1亿多元,人均减负达66.02元,减负率达到了88.76%。

    为巩固减负成果,全市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这两条“底线”,在简政、缩编、节支上下功夫。在乡镇撤并工作中,市里不搞“一刀切”,不对县区制定硬性指标,而由各县区结合自身条件,宜并则并。做到了工作不断、程序不乱、改革不停顿、国有资产不流失。经过几年的乡镇区划调整,全市乡镇个数由原来的88个撤并为现在的72个,撤并率达18.2%。

    围绕精简高效,全市撤消了职能交叉重叠的机构,把原来的每个乡镇近20个站所合并为现在的“五大中心”和“两所”,精简事业机构一半左右,全市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3300多万元。在精简机构过程中,玉溪市高度重视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同社会的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做到“阳光操作”和“有情分流”。全市精简乡镇干部947人,每年节约近2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减少村组干部4796人,节约财政资金近1000万元,节约集体资金近500万元。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投入。仅2004年,全市教育支出达8.5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近50%,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改革前的20.7%上升到22.3%,其中农村义务教育支出5.15亿元,比改革前增加1.46亿元,增长了28.2%。2006年,玉溪市还将争取实现全市18万小学生免费上学的目标。

    在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玉溪市加大对县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支出重心向县区倾斜,向“三农”倾斜。2004年,市级补助县区支出17.9亿元,占全市本级财力的74%。同时还调整完善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将增收部分全部让给乡镇,实行收入上台阶奖、“以奖代补”等办法,增强了县区自我保障能力,加大了对县区的支持力度,发展壮大了县域经济。   

来源: 云南日报网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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