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十六年(1927年)回玉溪之日记
六月二十二日 晨七时十分赴轮(船),于十二时许至昆阳,约四五点钟至新街。自昆阳至新街,沿途有吴学显部下之军队赴昆阳(两大队)。本夜未寝。
六月二十三日 晨,天将明,昨日所去之军队连夜赶到新街。恶拍店门,大呼找夫子做饭吃之。龙云之军队昨夜自安宁赴昆阳围城。于是速备滑竿,未食未洗面即起程。至刺桐关食点心时,军队仍赶到,不论何家,拍门封马,就地煮饭。至石狗头余等已赶在军队先行,在茶铺中仅有军人八九(个),云:“走不动了,给滑竿借来坐坐?”余完全不理。走出石狗头约三四里远,一夫子言其腹痛不能行,时一避拉夫之樵夫自山上而下,后即换地抬至州城。约在正午十二时,抵至县公署理财科,与外祖父同至大舅处午饭,与五十七及姐姐至刘家。夜聂子安来家,至十一时许始眠。
六月二十四日 早饭后至北门王佐臣、聂鸿文、苏华、聂四耶(叔)等家。闻聂士秀前日来玉,闻外祖父云:昨日龙云军队已至省城。晚饭后,学习《算术便览》加、减、乘法。
六月二十五日 早饭后,十二时,至县立中学校开会——讲演练习会——县长及各机关重要人员未至。自由演说(时),余稍稍讲演,对于本会应该怎样发展……等。晚饭后,与母亲、大姐至五舅父处,晚饭后出街头看火把,回家与五十七谈话。本晚大姐与五十七、保等经皆在此宿。
六月二十六日 早饭后与表弟至大士庵一游,有许多孩子在大桥下游泳。回家后聂士秀来家,决定四五日后与伊同至昆明。后至王二舅家晚饭。晚饭后,与表弟等至诸葛庙,回家送大姐回。晚表姐夫来家闲谈。
六月二十七日 早饭后无事,睡眠。至大姐处,先与母亲至表姐家晚餐。后至大姐家。本晚住此。
六月二十八日 早饭后无事。晚饭后也无事可记。
六月二十九日 晚饭后到了许多军队。大舅家亦有人驻,臂有红布。
六月三十日 早饭后,至“恒兴利”铺子内,见沿街军人头戴一斗笠,发卖杂物。有一售机(鸡)毛掸者,(被)一军人见之,即往取之。云:“将汝之斗笠借我一用。”
本日有告示两张,一为第五旅司令官杨布告,其大意为:昨日所来之军队系因剿匪路经昆阳、玉溪。所在拉夫封马之事一律禁止,军民人等宜安居乐业。一为元武边防军司令官杨有堂布告,其大意为:本军所属部下(即自昆阳回来的),此次来玉,皆奉政府命令,俟大局定后即开驻他处。近有伪造谣言,煽惑人心,为(危)害不小。经此布告后,违者军法从事……
昨日自大舅家回家时将天黑,恐有危险,故冒雨回家。今早即感受风寒。自十一时半至三时半服圣灵水三次,渐愈。
晚饭后正在闲谈时,忽闻小楼上有响声。往观之,则见指挥刀落于楼板。后查此刀所置之处,离所落之处相隔太远。诚可怪耶?
七月初一日 本早(我)未起(床)时,大姐即唤起。闻二姻兄云:第五旅之军队有许多鸦片,请县长售卖,县长不能。后由各铺家分买,“恒兴利”令取八十元购买。午后一时,接王继烈信后,即时回复。将(吃)晚饭聂士秀来问信。本日“恒兴利”接姐丈之信,云二十五日半夜胡军长私逃,二十七日孟友闻进省。夜无事可记。
七月初二日 早饭后与母亲自大姐家来舅父家。军队至(下午)二三时始开,闻赶至昆阳。夜与舅父闲谈。
七月初三日 午闻河西之匪,约于一两日后即来玉。在家收拾东西及被褥送在大姐家。王大舅家来请(吃)晚餐,因我头痛未去,仅母亲与五十七去。聂士秀来家,商量决定俟路途靖吉后再为起身。本晚在家,头甚疼,舅父与我卜课,后五课问谋事有成否?卜后,不成。既成约在九月间。消夜后寝。
七月初四 本日头仍痛。午大姐来家,请母亲与我至九光殿。谢苍花哥哥回来睡眠多时。有省城及安宁之信来。安宁信云四舅此次在安宁攻击胡逆,上峰信用,现有团副兼营长之消息。聂二耶(叔)家来请,晚饭后回家。本宅同住有自昆阳来玉(者)云:昆阳之军队已开往晋宁,昆湖之轮船、民船,一律不准下不准上。送第五旅来玉之保商队,今早已开回通海。后大姐回家,在彼闲谈多时,即归。
七月初五日 晨起(床)后将饭煮,二耶(叔)来请去吃早饭。午至四耶(叔)家、孙华家及王佐臣家。后又回至二耶(叔)家吃晚饭。饭后与外祖父吃茶,后回家闲谈。
七月初六日 早饭后与老表至聂子安家拿祖公(宗)单,未获。又至大姐家要油纸,大姐命我晚饭后与伊写信。晚饭在孙华家,聂士秀来请明日(吃)早饭。晚在大姐家写信:一为大姐致三兄书,一为四姻姐致其夫书。写后即在此眠。
七月初七日 晨起床后聂士秀来请(吃)饭,后与伊至各处问信。有云尚未开船,有云昨日已开昆阳船。最后决定与同往卖瓦货者初十日同行。聂士秀走后至东岳庙一游。
近日有新闻云:石屏海叫,以三牲猪羊祭之,仍叫。后请神传言云需要三百六十人头祭之。用铁打大剪子一把,见头就剪。有倮倮及卖炭者云,近日满山在剪。晚饭后至大姐家写信,大姐做客尚未回来,将(天)黑才来。后与王上街买梨。回家表弟等来接。赵佩清之子、谢妆翼之子在家卜课。消夜后寝。
七月初八日 早饭后在家写信,后与聂士秀取款,回家与舅父修伞。晚饭后与聂士秀、表弟闲游,又至青年改进会闲谈,后至大姐家。回家接继烈、文敏信。二炮后与舅父至正街消夜。
七月初九日 本是元武边防军开回通海。早饭后至大姐处,闻昨夜军队向各家筹款,大姐家筹一百二十五元。写信后回家,遇李本仁。晚饭后与士秀至各处询问,最后决定明天起程。回家后舅父与外祖父等皆不准走。消夜后寝。
七月初十日 晨士秀来家喊母亲和舅母,亦不去向舅父借钱,亦不给。后少(稍)坐一时,得母亲之许可始给。在四耶(叔)家(吃)早饭后,出北门至北城街,遇王能之亲亦上省,后与之同行。
民国十七年 (1928年)二次回玉溪之日记
二月二十五日 晨五时起床,早饭后,即与母亲、二哥、三哥行(至)南正街,遇黄包车,遂雇两架至大观楼。达轮(船)后,见二哥、三哥在水边挥帽。后轮(船)开驶至观音山,忽起大风大浪。入船至午后二时半始抵昆阳。至日落后投宿新街天顺栈[本日同船熟人有盛梦酒(久)之长子及前次在轮船所遇的一个开裁缝铺的现在军界上]。
二月二十六日 晨,约六时出行,至午正抵州城。行经大极山,过之(了)倒河埂(时)遇三、四姻兄及五十七至太极山挂纸。进城后,即至舅父家,进门即(见)黑漆棺木一口。余大惊!后见外祖父坐在天井中,病仍是不重。午饭后,与大姐同往大姐家,本晚遂与姐夫同眠。
来源:玉溪网文化版
编辑:宋礼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