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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蒋跃 通讯员 夏云龙)上月,“12315”平台共接听消费者咨询、举报、投诉电话283个,受理投诉85件,解决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4051.6元。
商品类:日用百货投诉多
上月“12315”综合平台受理商品类投诉50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7件;日用百货类26件;家用机械类11件;食品类1件;房屋及装修建材类2件;其他商品类投诉3件。 服务类:近三成为手机售后服务投诉
上月“12315”综合平台受理服务类投诉35件,其中手机售后服务10件;电信行业投诉1件;洗染类投诉4件;酒店住宿投诉1件;其他服务类投诉19件。
维权知识
2008年年主题:消费与责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08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
“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消费与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的主要消费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新闻媒体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消费维权舆论监督的责任。(通讯员 夏云龙)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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