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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何记恒)春和镇飞井村委会二组的汪玉祥日前询问,他的养殖场每年出栏生猪两千余头,据说政府已经开始对生猪养殖户进行补助,凡符合每年产出300头肥猪的养殖户,便可进行水电改造项目补助,但他的养殖场却没能领到这些补助,汪玉祥希望了解申报补助政策需要哪些条件。
据市长热线介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云发改农经[2007]1223号文件)对中央补助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作了以下明确要求:
项目申报条件:(一)主要安排年出栏300—1000头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兼顾年出栏1000—3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二)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三)公路沿线、交通方便,属于当地生猪生产重点产区;(四)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五)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排放达标,实现饲养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六)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红塔区出栏生猪300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户共有592户,项目申报只能选择具备或相近云发改农经[2007]1223号文件要求申报条件的场户,养殖场经改造后,排污、兽医防疫和厩舍也要达到文件要求,不是所有出栏300头生猪的养殖场都可申报。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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