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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梅)据市民政局介绍,今年1至9月,全市支出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达到近102万元,其中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近70万元,红塔区、华宁、澄江、峨山四县(区)城市医疗救助支出32万余元。
据介绍,我市的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在2005年摸底调查、成立机构、制定制度的基础上,2006年开始对救助对象实施救助。2006年底,在红塔区和华宁县两试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澄江和峨山两县,目前四县(区)的城市医疗救助工作进展顺利。
在支出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用于资助新农合支出26.673万元,资助特困群众参加新农合26673人;参加新农合后二次救助支出43.13万元,救助932人。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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