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留存折 儿子取钱要公证

2007-12-24 22:27:00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志能)

    这几天,红塔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葫芦居委会7组的沈先生一家三兄弟很是想不通:母亲去世后,作为儿子的他们到银行提取母亲存折上的钱为其办理丧事,怎么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

    儿子银行取钱需要公证

    据沈先生介绍,他家共有哥三个,自己是小儿子。还在母亲生前,三兄弟就协商好赡养事宜,母亲的生活所需、看病吃药的费用,以及母亲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均由三兄弟平摊。为此,三兄弟和母亲还签了一份书面协议,四人都在上面按了手印,并将原件放在居委会里,每人手里拿一份复印件。

    12月11日,沈先生的母亲不幸去世,留下了一个存有9000多元钱的存折。兄弟三人一合计,决定用这些钱来办理丧事。之后他们拿了存折以及和母亲生前签订的协议,到开户银行想把钱取出来。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完他们的情况后表示,要想把老人存折里的这些钱取出来,就必须到公证处公证。

    “我们说可以到队上、居委会或者派出所都开个证明,但银行还是不给我们取钱。”沈先生说,“我们不愿去公证,也是因为家里不太宽裕,想节省一部分钱。”

    银行:为资金安全和防止纷争

    记者电话联系了沈先生所说的银行。该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银行的相关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在储蓄机构所在地点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我们这样做,也是为了当事人资金的安全和防止以后发生纠纷,希望储户能够理解。”这位工作人员说。

    公证处为了防止遗漏合法继承人

    据玉溪市国立公证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发生遗产继承的问题时,特别是像这种银行存款,银行不可能去把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全都调查得清清楚楚,“这就完全有可能将有的法定继承人遗漏在外,所以,站在银行的角度,公证是有必要的。”据介绍,公正的费用,是按公证总金额的2%收取,最低一笔公证费用为200元,金额不足的按200元收取。

    律师:银行提出需要公证可以理解

    据云南滇玉律师事务所者文滨律师介绍:“单纯从法律的角度讲,只要有相关的证件,包括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继承人对财产的声明、遗嘱等,就可以不用公证。”者文滨律师同时表示,该类情况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协议等,所以银行出于自身考虑,要求当事人公证,也情有可原。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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