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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文化局了解到,我市有13项文化保护名录入选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玉溪花灯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我市此次入选的分别是新平傣族叙事长诗《朗娥与桑洛》、通海县洞经音乐、新平县彝族烟盒舞、峨山县彝族花鼓舞、元江县哈尼族棕扇舞、玉溪花灯、澄江县小屯村关索戏、新平县傣族传统制陶技艺、新平县傣族人生礼俗、元江县哈尼族九祭献、新平县大槟榔村花腰傣传统文化保护区、通海者湾书画之乡、峨山彝族花鼓舞之乡。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分设濒危民族语言文字、口述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曲艺、工艺、习俗、传统文化保护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11个大项。
2003年起,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面普查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建立县区、州市、省三级名录体系与保护制度。去年我市共确立保护名录736项,其中市级421项。一大批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记者 杨雪)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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