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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残运会
1984年10月在安徽省合肥市隆重举行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地区共30个代表团,1500多名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参加了这届运动会。这是我国体育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对建国以来我国残疾人运动水平的一次大检阅。运动会设田径、游泳、乒乓球、轮椅篮球4个大项目。 第二届全国残运会
1987年8月23日至9月1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举行。这届运动会是我国残疾人体育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地区共32个代表团参赛,900名运动员在田径、游泳、轮椅篮球、轮椅竞速、乒乓球5个大项目中,共打破6项世界纪录,刷新197项全国纪录。所有这些,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三届全国残运会
1992年3月18日至23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这届盛会,参赛人数之多、参与面之广、运动成绩之佳史无前例,运动会开得精彩、圆满、成功。这届盛会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后举办的第一次全国残疾人大型运动会。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地区以及承办城市广州的共33个代表团、1153名运动员,在“平等、参与、自强、奋进”的宗旨下,在田径、游泳、乒乓球、轮椅篮球、射击、举重6个大项的角逐中,取得优异成绩;20人42次超27项世界纪录,136人238项超全国纪录。
第四届全国残运会
1996年5月10日至15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举行。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台北、港、澳地区以及承办城市大连共34个代表团约12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游泳、举重、射击、乒乓球、轮椅篮球、盲人门球、盲人柔道8个大项的角逐。第四届运动会的宗旨是“平等、参与、自强、共进”。本届运动会是在《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奥运争光计划纲要》以及《体育法》颁布实施后举行的一次残疾人体育盛会。国务院委员李铁映、彭珮云同志担任本届运动会名誉主席。本届运动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参加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的十届残疾人奥运会做了全面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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