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6日政协玉溪市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结合市政协的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政协玉溪市第三届委员会设置七个专门委员会,即:
一、提案委员会;二、经济委员会;三、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四、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五、民族宗教法制委员会;六、文史资料委员会;七、联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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