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玉溪市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2008-3-21 17:26:00

    二

    总结二届市政协的提案工作,我们的体会主要是:

    (一)加强领导,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届市政协以来,中共玉溪市委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制定了有关文件,改善了工作条件,政协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得到了相应加强。市委主要领导多次批示提案,有关领导现场办公,解决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每年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市政府领导认真落实有关提案。市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和分管副主席对提案工作加强领导,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积极组织和参加提案工作的重要活动。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主要领导领衔办理和督办重要提案。

   (二)开拓创新,是深化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途径

    提案工作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和方式方法,才能增强活力。二届市政协在提案征集培育方面,为委员知情明政拓宽渠道,加强提案撰写的指导服务工作。提案审查立案方面,完善了立案标准,采取“帮、补、转、退”的措施规范、完善提案。提案督办方面,探索办前催办、办中督办、办后评议的新模式。制度创新方面,把工作实践中总结积累的经验上升为制度,制定了《提案工作条例》。有关提案承办单位建立了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责任和通报制度,采用了“三访一邀请”的提案办理方式,建立了“三抓、四结合、五定、六负责”的工作制度。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推动了政协提案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形成合力,是推进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条件

    发挥党派团体、政协委员、政协专委会和提案承办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是不断推进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条件。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积极撰写提案,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多方联合督办提案,视察提案办理工作,促进了提案、服务和办理工作的良性互动。提案委积极做好提案方与承办方的协调服务工作,提案者、提案委和承办单位三方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营造了团结和谐、共同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的良好氛围。

    三

    各位委员,今后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新一届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

    提案工作是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协商的重要渠道,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工作在人民政协的整体工作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提案具有方式灵活、涉及面广、内容丰富、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等特点和优势,是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形式。提案的提出和办理是一个民主协商、团结共事的过程。提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反映各族各界的意愿,做好提案工作,有利于党委、政府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与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中各方智慧,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提案工作是各级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和提案承办单位的共同职责。要充分认识提案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做好政协提案工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切实加强领导,增强整体合力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是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关键所在和重要保证。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强化主席会议领导、分管副主席主抓、提案委员会具体负责、政协专委会和党派团体积极配合的提案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听取提案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建议案和重点提案工作,全程督办提案,切实抓出成效。商请党委、政府领导领衔办理和督办建议案和重要提案,使提案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和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政协提案工作的宽松和谐环境,形成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性互动局面,使政协提案工作真正成为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

    (三)着力提高质量,积极建言献策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核心。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知上情、熟市情、明下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心选题,深入调研,认真撰写提案,努力提高质量,为党委、政府献真知灼见之策,为人民群众建排忧解难之言。党派团体和政协专委会要发挥各自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提出更多具有前瞻性、宏观性和可行性的提案。注重把调研、视察成果转化为提案,上升为重点提案和建议案。把培育优秀提案作为提案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提案线索,为提案者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提案来源。充分发挥市政协网的作用,为委员提供提案工作信息和学习资料,开展网上提交提案的工作。加强提案知识培训和专题研讨工作。努力实现提案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四)加大督办力度,注重办理效果

    坚持和完善办前催办、办中督办、办后评议的提案督办模式。提案交办后应及时到承办单位了解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催促及时有效办理提案。以办中督办为重点,坚持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和建议案,坚持提案委与提案办理主管部门联合督办提案,坚持组织政协委员和有关单位视察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总结提案办理评议工作的基本经验,逐步完善评议工作,巩固和扩大评议工作成果。加强与提案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努力实现提案办理从答复为主向办理落实转变。

    (五)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三化”建设

    把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提案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提案征集、培育和审查制度;健全和完善提案交办、督办、办理、面商、复文、续办续复和意见反馈制度;建立重点提案和建议案工作规则和调研、视察、发言材料等成果向提案转化等制度。促进提案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各位委员,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团结奋进,不辱使命,共同谱写提案工作新篇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会议秘书处)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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