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建设单位提交委托书→所长办向环境影响评价室下达任务→环境现状调查、收资及监测→编制环评报告表(书)→室主任校核→总工审核→所长审定→建设单位缴纳环评费用→由环境影响评价室提交环评报告表(书)给建设单位。
办理地址:玉溪市红塔区九曲巷 玉溪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0877-2018850
传真:0877-2018850
来源:玉溪市环保局
编辑:施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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