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终止事由 ----------- 审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服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的,案件予以中止或终止,并告知当事人下一步处理程序。
来源:易门县环保局
编辑:施慧莲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