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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王晋)近日,北城镇出台文件,决定从今年起,对各村(居)委会自筹资金建设的村组公房、卫生公厕和封闭式垃圾房等公共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助。
各村(居)委会每年可为条件成熟、积极性高的村组申请公房建设补助项目1个,卫生公厕和封闭式垃圾房配套建设补助项目1个。项目建设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每个公房建设项目可补助资金3万元,卫生公厕和封闭式垃圾房配套建设项目可补助资金2万元。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有效缓解了该镇村组公共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据悉,目前已有两个村委会申报了建设资金补助项目。
编辑:邓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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