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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孙国府 李江)3月21日,副市长陈志芬率队对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第20次月检,重点检查抚仙湖水面、沿湖环境污染及治理、渔港建设等情况。
检查组乘船对抚仙湖水面进行了检查,在水面上除了渔民用来捕捞银鱼的水漂外,未发现其他异物,湖水清澈碧蓝。在澄江县窑泥沟人工湿地,原有的鱼池等建筑物已被拆除,并将原址填上沙石变成了沙滩,环境卫生得到了改善。
在澄江县海口镇海口村委会蒿枝箐村民小组,检查组发现,有19户村民在离抚仙湖不到100米的范围内已经筑起了住房地基。据称,19户村民的住房用地经海口镇政府同意批准,属未经市政府审批的宅基地。
据悉,自第19次月检以来,沿湖三县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了第19次月检提出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春节“黄金周”期间,抚仙湖水上交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这是沿湖三县和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的结果。
陈志芬要求,一是沿湖三县和相关部门借助“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我市即将启动的“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加大对抚仙湖的保护与治理力度。加大对保护抚仙湖、治理抚仙湖的认识和宣传动员,按照建成“一流水质、一流生态、一流旅游”的要求保护好抚仙湖。尽快启动实施抚仙湖治理项目工程,加大对周边和入湖河道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力度,确保《抚仙湖沿岸环境卫生和入湖河道管理方案》的实施落到实处。二是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坚决执行封湖期间渔船集中规范管理的规定。沿湖三县要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快渔港建设,确保渔政管理做到“管得住、能统一”,杜绝偷捕偷捞和使用燃油机头、电力机头捕鱼等违规行为。
4月20日起,所有船只必须入港,一旦发现未入港船只一律没收。三是加强监督,加大政府政令畅通的执行力度,认真落实责任。澄江县要按照市政府79号文件尽快将蒿枝箐村民住房的地基问题解决处理好。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要认真对此事进行调查。沿湖六个乡镇要以蒿枝箐19户村民的宅基地问题为戒,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认真履职,杜绝违规项目建设施工。
编辑:施慧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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