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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以来,易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上级加强当前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工作的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实施白酒生产许可证管理白酒产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白酒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工作至今,目前我县尚有长期性或季节性生产加工的白酒企业共有26户,其中白酒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2家;白酒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5家;登记在册无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小酒坊19户。这26户白酒生产加工企业,我局采取不同方式对他们进行集中法规培训,做好服务工作,监督检查,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一、加强白酒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于2007年4月10日组织全县白酒生产加工企业26户经理、厂长、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县质监局长吴巧玲同志亲自讲课,从白酒新申请取证、换证、年检,《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企业如何在环境卫生、厂区规划、车间改造、库房设计、生产设备配备、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设备设置及技术文件规范等进行了培训。
二、加强白酒生产许可证管理,对5户白酒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的企业,采取督促检查,使企业按期换发白酒生产许可证,确保企业白酒产品市场准入。全县5户企业中现有4户已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递交了白酒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
三、加大对无白酒生产许可证小作坊的扶持和服务力度,在这次白酒行业清理整顿中,我局积极帮助和支持白酒小作坊申请取证,在服务工作上,局长吴巧玲同志亲自与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做协调工作,带着取证的业主到省市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使易门梅营应华酒房、易门龙泉桥头酒厂等企业获得1999年9月1日前注册企业的证明、1999年9月1日至今的完税证明、省经委有关产业政策批复,从而取得了“白酒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加大无白酒生产许可证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清理在2006年5月份我局对无白酒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销售行为,限期申请取证”的通知。针对这次清理出的无白酒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9户,一是认真核实这些小作坊生产销售情况;二是组织这些小作坊学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实施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的内容;三是将违法的事实及处罚规定告知小作坊业主,通过以上长期说服教育、宣传工作和加大查处无证工作,至今已停止生产加工的小酒房8户,正在准备取证的2户,积极争取取证的2户,长期性、季节性生产加工白酒的还有7户。
通过清理整顿,整治工作初见成效,有力打击制售假昌伪劣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白酒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净化白酒市场。[易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供稿]
来源: 易门县政府办
编辑:邓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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