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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刘跃 实习记者 张红梅)5月29日,副市长陈志芬率队对抚仙湖保护进行第二十二次月检,重点检查抚仙湖沿岸乱搭乱建情况、渔船集中管理情况,并对即将实施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准备工作作出部署。
在检查中发现,沿湖乱搭乱建现象依然存在并出现蔓延趋势。正在创建4A级景区的澄江县禄充风景区,30多家餐馆出现在离湖岸不到50米的沙滩上,饭店门口还搭建起数米长的休闲棚,一排排休闲椅和餐桌占据了大面积的沙滩。检查组认为,这些餐馆不仅与禄充风景区独特的湖光山色极不协调,而且许多餐馆没有任何排污措施,污水直排将对抚仙湖构成一定污染。
5月23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从2007年9月1日起实施。陈志芬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要把它作为抚仙湖管理与保护进入新时期的契机,抓住机遇,集中时间,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和实施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陈志芬要求,由市抚管局牵头,抓紧制定《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各县要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作为“六五”普法工作的重点,借助“8·26”抚仙湖保护日和“七彩云南·玉溪保护行动”,发动基层组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尽快掀起宣传高潮。
对沿湖乱搭乱建问题,陈志芬强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依法整治,遏制苗头,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获得老百姓的广泛支持。对电机偷捕和渔船集中管理等问题要做到集中管理过硬、执法打击过硬,在此基础上研究一些操作性强的办法,做好渔政管理工作。
编辑:邓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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