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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十一”黄金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抚仙湖水上娱乐脚踏船和客运铁皮船增多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向文摄影报道)9月24日,副市长陈志芬率队,对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进行第二十六次综合检查。检查表明,《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自9月1日实施以来,沿湖三县积极宣传贯彻,成效明显,但湖畔乱搭乱建行为仍不同程度存在。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江川孤山风景区、江城镇牛摩村、明星村和澄江龙街镇龙王庙村、广龙村等地进行了检查,重点查看了抚仙湖沿岸最高水位运行淹没情况、《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十一”黄金周期间水上交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今年抚仙湖第二次开湖工作准备情况。
在孤山风景区,检查组发现,湖面上增加了许多客运铁皮船和水上娱乐脚踏船,这是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前,许多村民私自赶制的。陈志芬当即要求,一定要严格控制,而且要在湖岸上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游客安全。
在牛摩村,检查组发现一位村民违反规定,在距离湖面不到100米内建盖新房,建房用的沙石随意堆放在环湖公路上。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止,重新协调宅基地给农民建房。
在听取沿湖三县和抚管局、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后,陈志芬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执法力量,形成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研究抚仙湖湖泊保护和生态修复与群众受灾的补偿问题,加大退房退田工作力度,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启动实施抚仙湖生态修复项目;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确保游客水上安全。
陈志芬强调,今年10月1日,2007年度抚仙湖第二次银鱼开湖捕捞将启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捕捞方式,严厉打击利用拖拉机头捕鱼和电力捕鱼,探索互助性的集体捕捞方式,加强开湖期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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