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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金爱芬)自《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发布实施以来,江川县抚仙湖管理局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8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并组织考试,及时草拟了《江川县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实施方案》和《江川县关于在抚仙湖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府讨论。
9月1日至16日,共出动执法船艇34次,执法车辆18辆次,参加执法工作人员182人次,收缴地笼45个、铁皮船2只,依法加强了对沿湖建设行为的监管。9月1日至3日,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2辆次,对江城镇牛摩村委会22户违法建设户依法进行了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进行影像取证,并在沿湖群众中,尤其是在违法建设户中,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实施有奖举报制度。9月1日至16日,共受理环保举报案件7件,涉案人员7人。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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