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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 近日,云南省环保局组织专家组对澄江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现场考核、随机公众意见征询、申报资料审查、会议咨询讨论等程序后,省环保局专家组一致认为澄江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已达到考核验收标准的基本条件和考核验收指标要求,并一致同意推荐上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澄江县2002年6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该县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形成了每年2次以上专题会议制度,细化目标任务、逐级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定了澄江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了省环保局组织评审并由县人大批准实施,纳入了澄江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并举、点源治理与面源治理相并重、政府治理与群众治理相并行、行政手段与法律措施并进”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抚仙湖、阳宗海的保护管理,加强饮用水源地的综合整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温总理“三个保护”重要批示,帽天山周边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建立健全环保目标责任制、抚仙湖径流区建设项目集体审批、县级月检、环境建设投入多元化等机制。启动了禄充风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澄江动物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澄江化石群保护地申报世界遗产工作,开展了七彩云南澄江保护行动和环保专项行动,积极稳步推进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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