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蒋跃 通讯员 夏云龙)日前,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电视购物须谨慎。
据介绍,所谓“电视购物”就是企业将产品通过在电视上做广告的形式向消费者宣传并说服其购买。电视购物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烦恼,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之后,发现所购产品与广告宣传不符,觉得自己上当受骗。据到市消协咨询的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电视购物主要存在夸大功能、名人代言、虚假“权威”、特技处理、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逃避监管、无售后服务七类问题;为此,市消协提醒在选择电视购物时须注意以下九点:
一、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点的产品。
二、电视购物产品售后服务承诺最好要有书面形式,消费者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发票等凭证。
三、尽可能多地掌握商品信息。消费者在购买之前应该通过多方面、多途径了解确认商品的功能、颜色、大小、价格及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及商品的发送日期、付款确认等。
四、要了解商品退换货条件。消费者须详细了解商品的换货、退货条件及退货的期限问题。
五、慎重对待广告宣传内容,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
六、保留宣传资料。消费者应记住广告宣传的电视频道和播出时间,有条件的可以用DV机、手机等拍摄工具将广告内容记录下来,以备出现问题有据可查。
七、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商品送到后,要对所购商品的外观、型号、性能、价格、发票凭证等进行认真查验,如发现商品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时,应拒付货款;如所寄商品内没有发票凭证,最好拒收。
八、订购商品到货后应立即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有问题要向商家所在地的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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