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被告人周梁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听着宣判,想着死在自己车轮下的小女孩,看着旁听席上泪流满面却还向法院请求从轻处罚自己的受害者家属,拖拉机司机周梁百感交集、痛悔不已。往事如电影般浮现在他的眼前……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黄思敏) 苦 以收废品维持生计
今年29岁的周梁是四川人,在家里排行老大,自幼懂事的他因家境贫寒,含着泪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弟弟妹妹。为了把弟弟妹妹抚养成人,母亲常常忙完农活后,就骑着家里那辆破旧的三轮车走街串巷捡破烂,维持惨淡的生活。
在艰辛中慢慢长大的周梁,看着母亲双鬓爬满了白发,他心痛不已,萌发了外出打工赚钱的念头。只有小学文化的他接二连三地换了几次工作,当过泥瓦工、搬运工。存有少许积蓄后,周梁买了一辆二手拖拉机,做起了收购废品的生意。
险 撞人后逃逸
2007年9月5日,周梁驾驶着新买的方向盘式拖拉机到县城收破烂,和他同行的还有朋友顾涛。这天他们收获不小,整整收了一拖拉机废铁。下午3点50分,当他们兴致勃勃行驶出县城的时候,拖拉机右侧接触到了正在路边行走的小女孩胡微,车身微微颤动了一下。与他同行的朋友顾涛下意识地提醒他:“车子好像是撞到了人!”此时的周梁也感觉撞到人了,但他自认为路边人员稀少,不会有人发现,遂抱着侥幸的心理逃走了。
案发的整个经过都被在田间做农活的李大爷看到了,看着驾驶员头也不回地跑了,李大爷连忙跑到路边,借过往行人的手机拨打了110。
奇 受害者家属为肇事者辩护
20分钟后,救护车来了,急救医生做了简单的处理后,迅速将小女孩送往医院救治。然而,因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受伤的小女孩在送到医院8小时后永远地闭上了眼睛。经鉴定,小女孩系机械性暴力致颅脑损伤死亡。
光天化日之下竟撞人逃逸致人死亡,交警队对此高度重视。幸亏目击者李大爷看清了车型并记住了车牌号的三个尾数,根据李大爷提供的证据,民警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就找到了肇事车辆及驾驶员周梁。交警大队检验认定:周梁应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自认为无人知晓的周梁,在看见民警跨进家门的一瞬间就瘫软在地上了。当听到小女孩的消息后,周梁更是为自己不负责的行为悔恨不已。为了弥补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周梁在自己毫无经济赔偿能力的情况下,通过辩护人与父母联系,请求父母借款为其代赔受害者家属。
庭前,周梁将父母东拼西凑借来的35000元钱兑付给死者家属,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看着周梁懊悔不已的样子和积极赔偿的态度,通情达理的小女孩的父母原谅了周梁,还向法院提交了要求对肇事者周梁从轻处罚的谅解书。
轻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三缓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梁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在事故发生后,周梁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周梁认罪态度好,积极通过父母借款向被害人家属作出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悔罪表现。本着处罚与宽大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解释,判处被告人周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本案采自真实案例,文中涉及姓名均为化名)
律师说案
滇玉律师事务所 李庆春 律师
本案虽是一起过失犯罪,但具有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的从重情节。依法判处实刑也合法合理。主办法官则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积极赔偿损失的事实,依法宣告缓刑,充分体现了法官人性化司法、和谐司法的理念很强,反映了法官认真贯彻惩罚与教育结合,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只要全体司法人员都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履行职责,和谐社会建设一定能实现。
编辑: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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