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了无责任交通事故,车主将享受到费率下浮10%的优惠
发生了造成死亡的有责任交通事故,车主将受到费率上浮最大幅度为30%的惩罚
玉溪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李剑玫)从7月1日起,车主在续保交强险时,都将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告知单》,告知单上会一一列明被保险车辆的车牌号码、上年度是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是否造成受害人死亡、承保公司具体赔付时间、本次投保对应的费率浮动比率及应交多少保费等信息。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坚持重在奖励原则,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了无责任交通事故的车主,都能够享受到下浮10%的费率优惠,连续两年无交通事故的能下浮20%,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无交通事故的能享受到的下浮优惠最大幅度为30%。
发生多次或重大交通事故的车主续保时费率才会上浮。根据《办法》,上一年度发生了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交通事故的,续保时费率上浮10%。如果发生了造成死亡的有责任交通事故,车主将受到的上浮惩罚最大幅度为30%。可以看出,车主得到“优惠”或受到“惩罚”的最大幅度都不超过30%,因此交强险保费的变化不会让人感到“大起大落”。
据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14947辆,其中汽车118887辆,占比38%左右,其余车辆主要是摩托车和拖拉机。6月28日正式出台的《办法》规定,摩托车和拖拉机暂不浮动。因此,此次实行浮动的将是规模超过10万辆的各种类型的汽车,诸如家庭用车、企业机关用车、客车、货车等。
据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潘先生告诉记者,以普通家庭用车为例,交强险的基础保费是1050元,费率浮动后,理论上车主的保费将在735元至1365元区间变化。不过,由于《办法》规定,费率浮动只计算被保险机动车上年度已赔付的交强险赔案。而交强险是去年7月1日起才开始实施,也就是说目前车主交强险保费的浮动依据只能倒推一个年度,因此今年7月1日起续保交强险的车主暂时只能享受下浮10%的优惠。
编辑: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