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李红芳 通讯员 张宏英)2006年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间,须主动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税申报。截至3月15日,我市已有173位市民履行了该项义务。 据云南省地税局调研情况显示,我省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主要分布在烟草、电力、通信、民航、高校和部分个体工商户。截至3月13日,全省有3073人进行了纳税申报;截至3月15日,玉溪市有173人进行了申报,申报年应纳税所得总额68472046元,应纳税额11724221元,已缴(扣)税额10096358元,查补税额1629715元。 根据相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如果在3月31日前仍未按规定进行自行申报,地税部门将对纳税人进行约谈、发通知催报,并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税务部门会按照《税收征管法》对纳税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对外公开纳税人个人收入情况。同时,个税申报并不意味着多交税。个税申报不仅不会对个人现有的合法财产、收入造成威胁,还能有效保护其合法收入。
编辑:矣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