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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辆私家车主自愿报废的车辆。

工人在拆卸货车发动机
玉溪新闻网讯(记者 徐瑞伟 通讯员 孔斌摄影报道)12月25日上午,来自红塔区研和镇玉屏9组的村民柳国荣,将自己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开进中心城区明珠路旧车交易市场旁的报废厂报废。据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副大队长李劲明介绍,这是我市第一辆私家车主自愿报废的车辆。 柳国荣说,货车是自己于1999年12月底购买的,起先用来拉蔬菜,最近两年才用来拉客。但经过交警宣传、教育,自己知道了《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货车不能载人。而且,经过多年使用,虽然车辆还没有达到报废年限,但已不适应山区道路行车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就决定干脆将车直接报废。 面对柳国荣主动要求报废货车的举动,李劲明表示:“在农村农用车载人是一个普遍现象,也是农村交通事故的最大隐患和整治重、难点。出现柳国荣这样,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能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自觉来报废车辆的私家车主,说明我们多年的交通安全宣传已深入广大驾驶员心中,安全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据李劲明介绍,机动车一旦达到报废年限,其各项机械性能就会下降、老化,整车安全性大大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李劲明呼吁其他私家车主能像柳国荣一样,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爱车一旦达到报废年限,就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要再继续驾驶“带病”车辆。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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