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饶巍)近日,峨山县塔甸镇一沐姓男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峨山县公安局处以15日行政拘留。 9月15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沐某醉酒后驾驶云04/17327号大中型轮式拖拉机载化肥由亚尼方向驶往大西方向。18时30分行至亚尼村至大西村乡村公路中寨村路段时,其所驾车辆右前轮碾压到前方同向行走的行人张某的左脚,造成行人张某受轻伤的交通事故。 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峨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沐某无视交通法规,特别是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无证醉酒驾车并且肇事,影响较为恶劣,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沐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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