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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躺在出租房床上的顾先生
玉溪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李红芳摄影报道)12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32岁的顾先生在中心城区一家工厂施工时从梯子上跌落下来,至今卧床不起。工厂负责人提出,介绍顾先生来做工的介绍人应该与他一起分摊医疗费,由此而引发了一场纠纷。 农民工工伤进医院 12月19日上午9点50分左右,在瓦窑3组的一间20平米左右的出租房内,顾先生躺在床上,腿上绑着绷带,屋里除了他躺着的那张床,只有一张椅子。 顾先生说,他是贵州省毕节市人,到玉溪打工近10年,妻子没有工作,一家人靠他打工挣来的钱生活。12月16日上午,他在朋友唐某的介绍下,到葫田小区附近的一家工厂给14根钢柱刷防火涂料。刷第二根的时候,“人字梯”中间的钢丝发生断裂,他从约3米高的梯子上摔下来。 据顾先生的工友介绍,事发后,他们立即通知了工厂负责人张某,并和张某一起把顾先生送到了市中医医院,张某付了检查费和当日的医药费后,安排顾先生回家静养。 “那天回来以后,张老板就没有来打照面。我们没钱帮忙付钱治病,只好每天给张老板打四、五个电话,可他总说没时间。”顾先生的工友愤愤地说。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我愿意帮助他” 12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记者根据顾先生家人提供的地点,找到了工厂负责人张某。 张某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医生将顾耿的伤情诊断为“右骸骨裂纹骨折”。 “我问医生是不是一定要住院,医生说不是,只要静躺就可以,每隔一天到医院换一次药。顾先生的家人和工友当时都没说话,我就安排顾先生回家静养,因为确实也没必要住院。”张某说。 张某觉得自己很无辜,出事那天他和顾先生是第一次见面,他认为自己和顾先生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不需要对这件事负责。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我愿意帮助他!”张某说。但他同时表示,此事介绍人唐某也有责任,应该和自己一起分摊顾先生的医疗费和生活费。 对此,唐某认为:“我只是一个中间人,纯粹是属于朋友之间帮忙,才介绍顾先生他们去做工,我并没有从中收取任何费用,获得任何利益。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承担部分责任,我真是太无辜了。” 截止12月19日下午3点半左右,三方并未就此问题达成一致。 市劳保局:农民工工伤有了一定保障 市劳保局社会保险处处长张永林说:“包括农民工在内,只要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或劳动事实关系的人,都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如果工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费用。”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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