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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李梅)2月13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省首例自带酒水收服务费案进行了终审判决:“消费者自带酒水,餐厅无权收取服务费”。这一判决是否会对玉溪的餐饮业造成影响?经记者走访玉溪市的一些饭店后了解到,我市的经营者表示不会因为这一案件的判决而考虑取消“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 饭店:消费者有选择来与不来的权利 据了解,现在玉溪市从事餐饮业服务的企业,很大一部分都有“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这些经营者表示,不会取消这一规定。 招记老字号香草酸汤鸡的负责人说,消费者有选择来或者不来这个店消费的权利,如果觉得这个店不能自带酒水,那可以选择其他的店,这对他们并没有任何影响。饭店不仅经营饭菜,也得经营酒水,“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规定就像你不能自己炒了几个菜来饭店点几瓶酒的道理是一样的,因此他们不会考虑取消这一规定。 消费者:愿意选择没有“谢绝自带酒水”的店 在接受采访的消费者中,很多人都倾向于选择没有“谢绝自带酒水”这一规定的饭店。消费者认为酒楼、饭店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和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一规定是属于“霸王条款”。 市民张先生表示,酒楼、饭店不应该想着在酒水方面挣钱,而应该从酒楼、饭店的服务、菜的品种、味道等方面着眼,提高自身的质量来吸引消费者。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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