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收藏本页 设为首页 法律声明
首页| 新闻| 时政| 社会| 生态| 商企| 县区| 专题 | 云烟之乡| 教育| 股市周报
财经| I T | 汽车| 房产| 旅游| 文化| 就业| 玉溪人| 花灯之乡| 深度| 青春档案
娱乐| 健康| 女性| 婚庆| 美食| 论坛 | 博客| 手机报| 聂耳故乡| 玉溪图库
  本地 | 专题 | 经济 | 法治 | 娱乐 | 体育 | 文化 | 评论 | 视频 | 图片 | 手机版| 论坛 |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国内法治>正文

我国鼓励律师参与人民调解

http://www.yuxinews.com 2008-1-8 22:38:00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隋笑飞、吴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8日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鼓励律师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复杂纠纷调解,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鼓励律师通过担任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驻调委会接访,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接待日等方式,参与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吴爱英说。

     她强调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把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

    在长期实践中,我国形成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植根基层、贴近群众,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但人民调解员队伍也面临着文化层次较低,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数据显示,五年来,人民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0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5%。

来源:新华社

编辑:沈建龙

 共1页  [1]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焦 点
无标题文档

两民房相继失火

狂风骤雨袭击商铺

泼水节乐了市民

街头又见赌博游戏机
 评 论
 

foot

Copyright © 2000-2007 YUXI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玉溪日报社 主办
本站点所有内容为玉溪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制作单位:玉溪新闻网 
 
滇ICP备050013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