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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严格遵守交通法,远离车祸
玉溪新闻网讯(钱家柱)上半年,我市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其中事故次数减少9起,死亡人数减少25人,受伤人数减少16人,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6535元。分别下降10.34%、23.36%、20.51%、18.14%。
据事故成因分析资料表明,在上半年造成交通事故的19类交通违法行为中,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争行抢道、违法装载、违法超车造成的事故最为突出,占上半年事故总数的65.39%。
为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与驾驶员及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违法行为相关。因此,要构建和谐交通,确保出行平安。人们在参与交通活动中,不论是驾车还是走路,都必须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作为自己文明、守法的准则,做到驾车谨慎,走路小心,文明出行。特别是驾驶人,一定要严守确保行车安全的七大要素:
一是切忌无证驾驶。机动车是高度危险的交通工具,上道路行驶对驾车者、乘车人和社会公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都具有很大的威胁。如果没有通过正规的驾驶培训考试合格就驾车上路行驶,必将给自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
二是切忌超速行驶。俗话说:“十次肇事九次快”。超速行驶时,驾驶员会处于高度紧张、恐慌状态,加之随着车速的加快,人的视野变窄,车辆制动距离随之加长,一旦遇到险情时,极易出现操作失误和车辆制动效能降低而酿成车祸。
三是切忌酒后驾驶。人饮酒后随着血液中酒精浓度的增高,使人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判断失误等而酿成车祸。
四是切忌疲劳驾驶。疲劳驾驶会使人出现视线模糊,动作呆板,精神涣散,打瞌睡等现象,以这种状态驾车,危险时时存在。
五是切忌交叉路口盲目通行。交叉路口人、车流动复杂,是交通事故多发的地点。车辆行至交叉路口不仅要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而且还要留意左右两侧的车辆和行人流动状态。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六是切忌超载。车辆超载后惯性随之增大,致使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因此增大。超载还会严重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和增加轮胎负荷导致爆胎等导致车祸的发生。
七是切忌弯道车速快、超车或占线行驶。车辆在转弯行驶时会向弯道外侧偏斜,致使离心力增大,稳定性变差,易酿成翻车事故。加之弯道处由于视距受限,对前方来车情况不明,如果盲目超车或占线行驶,一旦遇到对面有来车,极易发生撞车事故。
俗话说:“车祸猛于虎”。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是我们的共同职责,人们平安出行和远离车祸是交警的共同期盼。我们一定要本着对生命的尊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交通安全理念,严格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创一个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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