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溪新闻网讯(陶正兴 白乔明摄影报道)为有效打击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月13日,元江交警大队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公司对2006年6月以前因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的46辆达到报废的两轮、三轮摩托车进行集中销毁。
近年来,为有效查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元江交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警力,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一线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中,加大对报废机动车的查扣力度,发现上路行驶的报废机动车,一律依法查扣。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强制回收、依法销毁等工作,对已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进行公告,将临近报废的机动车相关信息提供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督促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对查获的报废机动车一律收缴,并送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予以回收,从源头上杜绝了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辑:刘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