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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马赛荣)因为身上没钱,3名无知的未成年人决定盗窃通信线并将线内的铜剥出卖钱。当3人拿到销赃所得的四十元赃款时,让他们想不到的是,他们此举造成的损失竟高达11万余元。 2月27日晚,春和镇某村的辉仔、小明、小林在一起玩耍时,相约到马桥村偷通信线卖铜。午夜,3人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破坏钳来到马桥4组油菜地里的电线杆旁,小明踩着辉仔和小林的身体,爬到电杆中段的电缆交换盒上,拿出破坏钳剪断了交换盒上的4条电缆线和1条光缆线。剪断光缆线后,3人才发现光缆线内并没有铜芯。于是,3人找来干草,将4条电缆线外皮烧掉,剥出电缆线里的铜芯后,拿到废旧物品收购处销赃,得到赃款40元。 2月28日凌晨2时30分,接到报案的红塔分局值班民警赶到现场,与电信局员工一起展开搜捕。半小时后,犯罪嫌疑人辉仔被警方抓获。两天后,小明、小林先后落网。 目前,犯罪嫌疑人辉仔因涉嫌破坏公用通信设施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小明、小林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而免于刑事处罚。让人始料不及的是,被他们剪断的4条电缆线和1条光缆线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1万余元,其中不含铜芯的光缆线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7万余元。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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