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新闻网讯(丁耘 李学红)1月29日,易门县龙泉派出所对位于龙泉镇樱花小区一住宅房间内存放的各类烟花爆竹进行检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办案民警当场扣押了房内存放的300件烟花爆竹,并依法对违法人员刘某进行传唤。 经审查,刘某交代了今年1月份以来为非法获利,在没有办理任何许可手续和建立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租用人员密集的居民住宅作仓库,违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违法人员刘某被治安拘留,非法存放的300件烟花爆竹被全部没收。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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