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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骗子利用老人轻信的弱点,以经营“兆福营养王浴足机”为名,骗取中老年人钱财。然而,多行不义必自毙,警方终将骗子擒拿归案。
玉溪新闻网讯(钟明亮 孔令江摄影报道)2月1日下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举行“11·14”合同诈骗案退赃会,将追缴的37万余元赃款退还给49名受骗群众。 2006年11月13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群众来访举报称:云南福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自2006年8月1日开业以来,以经营“兆福营养王浴足机”为名,已骗取中老年人资金70余万元。 接报后,经侦支队侦查大队民警通过公安网上的预警信息得知,省外已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件,涉案人员大多卷款外逃,在给受害人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社会治安不稳定埋下了隐患,为防止该公司主要人员外逃,办案民警立即采取措施,于11月14日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由于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全部使用假身份证,主要犯罪嫌疑人拒绝交代犯罪行为,给案件的查证工作增加了难度。为尽快查明犯罪事实,弄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办案民警分成两个小组,一组到成都、重庆、曲靖、昆明等地调查取证,从外围收取证据;另一组开展审讯工作,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力度。通过大量的工作,案件成功告破。 警方查明,2006年8月1日,犯罪嫌疑人李小飞(男,汉族,25岁,山西省长治市人)通过玉溪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云南福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利用合法的身份作掩护,伙同祝硕林(男,汉族,22岁,广东省怀集县洽水镇人)、郑智勇(男,汉族,26岁,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人)等7人分别使用假身份证,化名李光耀、祝权、郑志宇、李傲臻、严小玉、陈琳、刘丹,以经营推销“兆福营养王浴足机”为名,利用老年人容易轻信的弱点,私刻了上海、安徽、广州等三家公司的印章,虚构了《租赁协议》,谎称浴足机已经租给以上三家公司使用,要求受害人以每台1280元的价格将浴足机购买后留在公司,公司每月支付给购买1至30台的客户每台月租金32元,购31台至60台的支付36元,购买越多每月获取租金就越高,并且客户可以免费在公司泡脚1年(公司实际只有20台浴足机),一年以后公司按每台原购买金额的90%退还客户。7人以此为诱饵,共获取了出售400余台浴足机的资金60余万元,受害者达40余名,均是退休人员和郊区农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小飞被依法逮捕。追缴的42万余元赃款,除冻结在银行的4万余元暂时不能扣划,由法院审理判处外,37万元赃款按规定全部退还给49名受骗老人。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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