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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矣崇文)日前,31岁的犯罪嫌疑人李富中和30岁的犯罪嫌疑人汤道文因在殴打他人时进行盗窃,涉嫌盗窃犯罪被新平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2006年12月16日23时许,新平县公安局漠沙派出所接云南省思茅市镇沅县三章田乡东沙村的吴某某(男,45岁)报案称,当日晚6时许,他在新平县腰街镇平安村租种甘蔗基地的家里,被新平县漠沙镇和平村的李富中和另一男子抢劫人民币1300余元。接报后,新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和漠沙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展开侦查,12月20日,民警在新平县漠沙镇托竜街将犯罪嫌疑人李富中、汤道文抓获。 经审讯查明,12月16日1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富中认为其女友离家出走是吴某某使坏,于是便邀约同乡汤道文,驾驶二轮摩托车到吴某某暂住的新平县腰街镇平安村甘蔗基地。18时许,当吴某某从地里回家时,被李富中、汤道文堵在家中拉到门外殴打。在殴打中,两人乘吴某某不防备将他裤包内的现金1300多元盗走。 1月22日,新平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富中和汤道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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