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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付燕杰)10月31日,江川县公安局雄关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雄关乡杨柳坝村的一个养猪场内,查获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缴获一大卡车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的原材料及工具,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经查,违法人名叫张某某(男,云南昭通市巧家县人),暂住江川县大街镇海浒村。今年10月中旬以来,张某某从不法商贩那里购买了大量做烟花爆竹用的“引线”、铝银粉、锁口料、氯化钾等材料,从海浒村请了五个小工,秘密在雄关乡杨柳坝村建了一个“养猪场”,私自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场内各种生产环节在一起,没有任何安全措施,一旦发生爆炸,将威胁着周围杨柳坝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某已被公安局行政拘留,涉案的物品已全部没收。
编辑:沈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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