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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新闻网讯(施忠诚)15日,峨山交警大队及市交警支队督战组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排查安全隐患。
民警先后到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峨山分公司、峨山县顺达客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中,通报了重庆綦江“10·2”公交客车燃火案件,查看了客运站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随机抽查了三辆即将发车的客车,查看是否存在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情况。检查了客运站例保制度执行情况,督促管理人员对未参加例保及安全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让出站。查阅了客运站的安全制度、安全学习等台账。
检查后,就进一步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立即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教育会,通报重庆綦江“10·2”公交客车燃火案件,以案为鉴,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加强管理,把好出站关,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三是严格落实客运站安全制度,对未参加例保、安全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四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
编辑: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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