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周利东 矣春森)朱某某屡教不改多次盗窃铜芯线,近日,又因盗窃铜芯线被送云南省第三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2006年8月31日深夜,朱某某(男,25岁,墨江县景星乡人)潜入峨山县移动公司小街箐通讯基站,盗走电源柜上的18米铜芯线,第二天到通海销赃。11月5日,双江派出所民警在通海县公安局民警协助下,在通海县四街镇一烧烤摊上将朱某某抓获。 经查实,朱某某曾伙同他人于2005年10月18日,盗窃通海四街镇十街村抽水房内一台水泵;于2006年7月30日,盗窃通海县四街镇者湾村小尖山通海县移动公司通讯基站内接地铜芯线两根。朱某某被通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被通海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但他仍不思悔改,继续盗窃。根据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之规定,对其处以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目前,朱某某已被送云南省第三劳教所执行劳动教养。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矣萍
相关链接:
财迷心窍盗窃自己公司铜锭
取保候审还偷盗
没钱过生日盗窃电线被擒
30分钟破获盗窃案
屡教不改劳教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