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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白崇元 普家朝)11月13日,新平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普某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今年9月11日0时许,犯罪嫌疑人普某某(男,26岁)、矣某(男,22岁)等四人酒后到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的“小燕子美容美发厅”玩,在玩耍过程中,五人与同在该美容美发厅玩的张某(男,30岁)发生口角,并互相推打,之后普某某等人离开该美容美发厅。同日凌晨1时许,怒气难消的普某某、矣某等五人从大开门收费站旁的柴堆上分别拿了一根木棒到大开门农贸市场邀约上矣某某(男,21岁)去找张某算账,在大开门农贸市场内的华顺源旅社门口发现张某,五人围上去用木棒将张某打倒在地,之后普某某等五人逃离现场。张某被普某某等五人殴打致腹部外伤、脾脏破裂,因难以修复,在新平县人民医院施行脾脏切除手术。2006年10月18日,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构成重伤。 目前,普某某、矣某等五人已被新平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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