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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飞霞 杨文华)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增强公安民警特别是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市公安局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分学习讨论、分析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于近期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目前已进入分析整改阶段。 在学习讨论阶段,市公安局分层次召开了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支部会议和党员会议,学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公安廉政宣言》、《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统一认识,端正态度,认真学习,切实搞好此次专题党风教育活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明正彬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段勤分别作了动员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 在11月11日至12月中旬的分析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中,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市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分析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全面总结近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的情况,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上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方案。 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清醒地认识到,在公安机关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民警,没有任何人可以超越党纪国法;越是职务高、权力大,越是工作特殊,越要警钟长鸣,越要自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越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总结本支部、本部门开展反腐倡廉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来源:玉溪日报
编辑: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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