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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新闻网讯(晋丹)

全市检察机关“十佳好干警”系列人物之一:柏利民,男,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长,1988年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分配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多次被表彰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2006年11月经过层层选拔代表云南省参加“第三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评选,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奖。
他做事风风火火,提起工作滔滔不绝,谈到案子条理清晰、逻辑严密;他坚持记录二十年来自己办理的所有案件,把“疑案精解”等报刊剪辑贴满了本子;他的法条案例系列笔记已经写到第四本…… 他严谨细致的“完美主义”工作态度,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突出的业务能力,热情、认真、执著的个性,为他赢得了“精品”的美誉。他,就是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长柏利民。
以身作则的“完美主义者”
柏利民在工作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完美主义者”。他审查案件追求“细节完美”,修改公文细致到标点符号;他坚持“公诉工作无小事,细微之处见功夫”,要求下级本着办“精品案”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子……他身体力行地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和敦促着下属,以他的认真、严格和细致树立了公诉处长的威信。每一次出庭前,柏利民都要进行周密细致的出庭准备,认真核对每一份证据,逐一排除每一个疑点,亲自拟写《答辩提纲》和《出庭意见书》。他常常提醒干警:“公诉工作就是查微析疑、纠错防漏、拾遗补阙,一定要仔细、仔细再仔细。”他以身作则的向下级示范着他工作上的“完美主义”,无论是审查报告还是信息简报,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错误都难逃这个“超强纠错王”的“法眼”。
柏利民工作上的较真和“完美主义”由来已久,这个当年的高考状元“要做就做最好”的个性一直是有口皆碑的。从工作初期在公诉部门时的“柏公”,到政研室工作时的“白总”,再到后来的“柏老”,这些由律师及同事们喊出的雅号,已足见柏利民的能力及才华。这个“完美主义者”就是这样做一行爱一行,做一行钻一行,有一股无论做什么都要出彩的韧劲。
学无止境的“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
在柏利民长长的荣誉履历上,有很多是来自调研方面的:“云南省政法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等等。他所撰写的调研文章、信息及各种材料多次被省、市、国家级报刊采用,他的论文被选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交流论文”,并被编入《检察理论研究集粹》……2007年5月,柏利民凭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突出的业务能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作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屈指可数的“检察理论研究人才”之一,柏利民在检察理论研究方面的深厚造诣是经过他长期辛勤的公诉业务实践和知识积累得来的。在这个忙碌的公诉人眼里,读书学习已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再忙再累,每天两小时的看书时间是雷都打不动的。他密密麻麻的摘抄笔记和笔记上很用心的圈点与读书心得,让人不由得对这个成绩斐然的处级干部保持到今天的认真、坚持、细致和进取肃然起敬。正是对工作的由衷热爱和多年来养成的读书习惯,使柏利民今天能够在办好案的同时调研成果不断,正是他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使他从检二十年一直能求知若渴、孜孜不倦。
“一个人的时间花在什么地方是可以看得出来的”,这句话用在柏利民身上特别贴切。他至情至理到常常令被告人也不禁流下悔恨之泪的公诉意见书,他被引为经典的法庭答辩词等等,这些都是与他渊博的专业知识、广泛的文化基础和强烈的责任心分不开的。他坚信法庭上的较量最终是知识储备的较量,他在知识更新方面有很强的危机意识,他总是怕自己懂的不够多、学的不够新。
幽默率真的“热心肠”
工作上,柏利民认真细致到近乎苛刻的工作态度、发现下级审查错误时单刀直入的批评指正令下级心生敬畏,也促使干警逐渐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
柏利民在工作上严厉、较真、开不得半点玩笑,而私底下的他却是一个爱开玩笑、满口流行词汇、很关照下属和晚辈的人。工作中,他从点滴小事为下属做好表率,带头写材料、经常加班、提携新人等等。生活中,他活泼、幽默、热心,在饭桌上与年轻人打成一片,给未婚的干警牵红线、为没房子的干警找房源……
柏利民充满激情的言语极富感染力,他说起成功办理抗诉案件时眉飞色舞,说起参加“全国十佳公诉人大赛”时意犹未尽,说起“公诉工作是一门有缺憾的艺术”时语重心长……那一个个精彩的镜头,不禁让人想起柏利民在自己的学术论文中对一名职业公诉人的形象设计:充分、平和、理性。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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