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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致中其人

2008-1-9 11:03:00

顾致中,字新民 ,一九一三年农历正月十六日生于江川县渔村,二十年代末期随父迁居昆明。自一九三O年步入国民党官场,至一九四九年“解甲归田”止,近二十年的宦海生涯中,由一个普通公务员官至国民党云南省党部执行委员、云南省参议会秘书长。其间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两个时期,实非易事。

致中之父顾福田,字宝卿,出身贫寒,为清末秀才,因府试“经股第一”甚有文名。光绪三十一年曾由县保送云南省优级师范进修。他早年在江城黄学、九溪、路居、渔村、台山及华宁县青龙街等地教书,曾是金汉鼎的启蒙塾师。寓居昆明时,与金尚有往来。

福田有子女六人,致中为三子,年最幼,未进学校读书,在家由父指导学文习字。他从幼年参加田间劳动直至省城谋生的种种坎坷,使他深感无权无势受人欺凌之苦,加之当时省城人对江川人甚是鄙视,更加激发了他的自尊心。他立志要出人头地,为江川人争口气。

致中天资聪颖敏悟,勤奋好学,但因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幼年未曾正式入学,系在父亲指导下自学成才,无正式学历,也就无文凭。二十年代由于时局混乱,江川及邻县土匪猖獗,民不聊生,年仅十岁左右的致中曾被土匪“绑票”勒索赎金。致中趁看守匪徒熟睡之机,用竹筷捅开门锁回家中,可见其之机敏。为避匪祸,一九二六年前后随父到昆谋生,从此走上仕途,开始了近二十年的宦海生涯。

一九三O年前,顾宝卿写信给当时的江川县长,由县政府保送致中到省民政厅办的区长训练班学习,但毕业后未回江川当区长,仍随父母居家做小手工业(织袜子),间或到官威县党部、滇黔绥靖公署谋职。

一九三四年,国民党云南省党部举办的党务干部第一期训练班招生,原则限定高小毕业或初中肄业方可就考。十七岁的致中以其父在江川教育界的关系,从台山高等小学校长何钟某处破例获得该校文凭参加报考被录取。就读了三个月毕业后,谋职在省党部秘书服务,当视习员三个月后升任助理干事、干事员,负责批转文件、拟办公文。同期,经张自藩、李有龙介绍加入国民党。因其办事精明干练,很受上司器重,任干事不久即提升为总干事主任。不久,又调昆明市党部任书记长,同时当选为市党部执行委员会委员。

一九三九年被调回省党部任组训科科长,专门掌管民众团体,指导省市级公会、省级同乡会、省商会、佛教会、新间记者公会、教育会、律师公会、医师公会等团体的工作。其间兼职较多,如昆明市总工会理事、常务理事、省总工会负责人、昆明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员会委员、云南人民自由保障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国劳动协会云南省分会第一届理监事、云南省禁烟协会理事、云南省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讲师、滇越铁路路员训练所国父遗教教官、国民党省党部训练班第五期指导员、全国节约建国储蓄运动会云南分会副总干事、云南省伤兵之友社总务组织长,等等。此时正值抗日战争时期,致中在宣传抗日、组织后援方面,身体力行,政绩不少,、深得省主席龙云的信赖。他敬仰孙中山先生,在各民众团体中宣讲三民主义等教义,深受群众欢迎。对自己的子女多次讲过:“孙中山先生的主义最好,中国的事情完全坏在老蒋(介石)手中。国民党、三青团腐败得很,你们不要参加,我是上了人家的船不得不跟着干。你们任何党派都不要参加,还是学技术干实务为好,譬如当个医生既可救死扶伤,又能维持生计,就很好嘛。”

一九四一年前后,致中被保送重庆国民党中训团新生活运动训练班受训一月,回省后出任民国日报社主任兼社务部部长,除党政新闻报道外,宣传一些抗日救国和民意舆论。由于日机空袭。报社搬至小西门外三圣庵内办公,在庵中发稿校印。致中常常彻夜工作。除负责审定稿件、付印发行外,还常亲自(多以笔名)著文积极宣传抗日救国,针贬时弊。

一九四四年,国民党云南省党部成立社会处,致中改任社会处第二科(组训科)科长,仍专职民众团体和工会的组建培训。同时兼任昆明市总工会常务理事。

一九四五年四月,在国民党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上致中当选为省党部执行委员,兼任社会处秘书和昆明第一区督导员,在处长公出时代行社会处长职权。此间还当选为昆明市总工会理事长、省参议会议员。

一九四六年四月,被行政院任命为云南省参议会秘书长,官衙简任六级,相当于将官。任秘书长初期,曾以江川县名额兼任省参议员,后来由于部分议员提出意见,反对一箭双雕,顾致中只好把议员席位让位于邓尊六,自己专任秘书一年。任职期间,深得议长龚自知和省府主席卢汉的信任,许多重要事项均由他直接处理,实际执掌了议会大权。虽受多数议员的拥戴,但也引起云南统治层某些派系头目的不满。

在任秘书长期间,省参议会代表民意所提议案,议决后经通过他亲拟电文呈报中央和省府,其中较大事项和议案主要有:①反对征兵征粮;②反对黄金白银外运;③要求接收国税;④要求停止新闻检查;⑤反对胡宗南部及第八军调滇;③反对桂军入滇;⑤反对发行银元券及要求美金储蓄券兑现,等等。特别竭力反对征兵征粮和中央军入滇,所拟电文措词强硬,引起国民党中央不满,以至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被行政院免去参议会秘书长职务。

此时正值国民党政府大势渐去,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节节胜利之际。卢汉原拟调致中到省府任秘书,但为使华宁、澄江、江川三县成为联防片以安定局势,认为派江川人担任三县县长,可互不掣肘。继任议长徐继祖也以“顾致中在参议会多年有功”为由上书卢汉委派顾当江川县长。但卢汉考虑江川地下党活跃,各种武装冲突激烈,怕顾“文官不能胜任”。于是省府发出秘人字第五二三号派令:“兹派顾致中试署澄江县县长,于民国三十八年三月三日到任”。致中预感到国民党政府的必败命运,已萌退出政界之想,因而不愿就职,但迫于压力,不得已只好按期到任消极就职。四月便提出辞呈。在任期间,阳宗、草甸一带王怀甫游击队较为活跃,致中不愿与人民为敌,但迫于保安司令部的命令,仅派一个常备队去阻击,后受保安司令部一再摧逼,不得已草草扩编一个中队消极应付。扩编中队时,也只购置五十支七九步枪,购枪数量与邻县数百支相比,是最少的一个县。他曾跟下属说过:“少买一点,以后的罪恶要少些”。辞职离开澄江时,所购枪支全部委托在边纵的金家富转给革命队伍。在澄江任内也未攻击过王怀甫游击队,只是在王准备攻打县城时,才向省告急并宣布县城局部戒严。由于顾的防御工作实在不为省府所满意,一九四九年五月二十日,云南省政府委员会第 10 8 3次会议议决“顾致中辞职照准”,理由是“书生软弱不足以应付非常,应准辞职”。

辞职后,除省党部执行委员外,未再出任其他职务,闲居昆明东郊大户村。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以在职党务官员身价随同卢汉将军起义。迎来了云南的和平解放。

致中在官场的二十年间,山下参议会民意机关工作,与各界各阶层接触较多,并亲身体验到国民党内部派系倾轧、黑暗专制、腐败无能的现象,逐渐接近人民,产生民主意识。在工人罢工、学生罢课等民主运动中,主动站在劳动人民和民主学潮一方进行调解,迫使资方和反动军警作出让步。一九四五年兼任总工会理事长期间,他曾解决过两次工人罢工,解决办法不是镇压,而是同资方协商谈判,给工人予实物或工资补贴。其中一次是缝纫工人为增加工资罢工,并捣毁中心报。致中以理事长身份到报社慰问谈判,他针对资方指出“物价暴涨,民不聊生。”迫使资方增加了工人工资,使缝纫工人顺利复工上班。在任省参议会秘书长期间,逢国民党撕毁国共两党和谈协议,再次发动内战,国内民主运动高涨,学潮迭起。致中除认真办理议会参政议政、伸张民意的事务外,对工运、学潮等民主运动,在不便直接支持的情况下,仍持有同情和保护态度。曾在省参议会门前对罢课游行示威的学生讲话,表示同情和安抚,客观地起到减缓军警镇压学潮烈度的作用。

1946年,顾致中在兼任省参议员期间,曾提出过叁条动议,第一条:“本市公有土地过去被私人偷卖盗卖者甚多,市民全不知道,请及时清理,务将买主卖主及价值详细公布,今后并请注意保管,如需拍卖,应请公开”。第二条:“小东门、小西门城门太小,请设法扩大,并请将小东门集市迁移以免阻碍交通”。第三条:“请省府督饬公路主管机关及各县府迅将本省公路线续加修理使用,以免土地处置,民力虚耗”。体现了顾致中为民着想的一面。

顾致中自十七岁步入政界,因公务繁忙极少回家乡,但对故乡的事仍很关注,尤其关心故乡的建设和教育事业。一九三三年,他发动江川旅省学生彻底整顿旧的江川旅省同乡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同乡会理事和理事长,同时成立了江川旅省学会,也选举产生了学会理事和理事长,两会均报请省党部批准,成为合法团体。他在兼任江川同乡会理事长期间,主持整顿修缮了旧会馆,作为两会办公议事和旅省江川学生寄宿之处,并将会馆空余房屋招租,收入全部用于补助家境贫寒的江川旅省学生和修缮会馆。

国民党政府曾派用民工修呈贡机场,他在出席有关会议时强调“江川人民疾苦”,因而获准不派用江川民工。

任参议员期间,也眷怀桑梓。一九四六年四月十九日他的两件提案111号、116号分别是:

“请咨省府兴办抚仙、星云两湖水利,用天然动力开展农业实业,复兴农村。”

“拟请由人民企业公司贷款修筑江川境内坝塘,安置沿湖抽水机,以资助增加农业,救济农村。”

顾在澄江当县长时,也办了一些实事。

他卖了几十亩田地,把钱带去,给护卫队和镇警队士兵每人做了两套服装,给县衙添了一些什物,还对县衙公务员、护卫队、镇警队的伙食给予补助。

他一上任,就宣布取消了投诉费,凡打官司者,皆得以免费投诉。他还取消了出钱赎人的做法。有几个犯人,在他主任时已被关押了多年,本已查清无罪或刑期早已满,应予释放。但因犯人家人未出钱来赎。一直坐着冤枉狱。致中查清后,果断地把他们放了。被释者磕头致谢,并说:“顾县长是再生父母,否则,无钱来交,就只有被关死。”

尤其被人赞道的,一是解决了历届县长甚为辣手的罗、马、解、华四个家族间的历史矛盾。二是解决了西龙潭水为大众免费利用的问题,使龙潭水不再为豪绅所把持,农民可以不交费就得以放水灌溉农田。三是解决了江川商船停泊新河口问题,使之得以泊停避浪。

此外,致中在澄江任职期间。对游击队活动也不主张主动对抗。一次,有人汇报住阳宗的常务队的小队长与游击队联系要在澄江叛变,按国民党惯例必须处决这个小队长,但致中考虑到多种因素,决定不杀,为了向上交差,采取两全之法:借故将该小队调回县城,再将小队长开除回家。后来这个小队长参加了游击队。又一次,保安团在山上抓到一个脚部受伤的游击队员送交县府法办,审出是宜良狗街的贫苦农民,致中亲自派医为其治伤,送去衣服食品等,给予特殊照顾。

一九四九年六月。顾致中辞去县长职后即回昆赋闲。此时,他“看破红尘”,不愿再为国民党办事。解放前夕,陈廷壁(云南省党部黄埔系头目)和省府秘书登门拜望,提出要致中拿出三十两黄金同逃台湾。本来顾卖海天阁卷二号公馆得了八十余两黄金,可他想到国民党的腐败,想到自己没有血债,会获得共产党的宽大处理,就没有起逃亡之心。

解放后,顾致中获得了新生。一九五O年至五一年期间曾被选为昆明市第八区区民联谊会委员、干事,大厂村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主任,参加过读报学习组织,办理过劝购公债等。鼓励和支持儿子参加了人民解放军。

他在一九五七年的学习材料中说;“深感人民政府对我的宽大处理,将我改造为新人,这种给我再生的恩德,我是感激不尽的,尤其是对祖国在解放后的这八年中,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的伟大成就,更使我深深的体验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才能把祖国建设得更加幸福美好”。

顾致中于一九五四年八月被错处,一九六八年二月病故。一九八七年九月二十二日,经玉溪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复查,认定为起义人员,按起义人员对待,对错处予以纠正。

来源:江川文史资料

编辑:宋礼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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